年度投資規模
一、整體情況
2018 年,歐洲風電行業的融資規模達到650 億歐元(約合人民幣5031億元),較上一年增長26%。其中,新資產的融資規模最大,達到267 億歐元,比2017 年高出20%。雖然這一規模接近于2015 年和2016 年的數據,但對應的裝機容量卻大得多,這主要得益于風電,尤其是海上風電的成本下降以及產業成熟。
項目并購是驅動歐洲風電行業投資規模整體增長的主要力量,相應的資金額達到189 億歐元,而2016 年和2017 年分別只有43 億歐元、91 億歐元。
全年,企業并購融資規模為52 億歐元,與2017 年基本持平,延續著此前數年供應鏈市場集中度不斷提升的趨勢。產業成熟度以及技術競爭力的持續提高,吸引了越來越多金融服務業等行業的投資者進入其中,成為項目股權持有者。這些合作伙伴對于發電商、開發商是至關重要的,后者需要回收資本來為新資產進行融資。
企業繼續利用低利率環境和金融市場的流動資金,在資本市場中進行籌資。然而,2018 年,歐洲風電企業僅在公共資本市場籌集到30 億歐元的資金,不足2017 年的一半。
二、新資產融資
2018 年,歐洲共有16.7GW 的新增風電裝機達成最終投資決定(FinalInvestment Decision,FID), 比上一年增長45%,創造歷史新高。這些裝機來自于22 個國家的190 個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項目。
從資金角度來看,2018 年歐洲新增風電項目的投資規模同比增長20%,達到267 億歐元。伴隨產業的成熟以及競爭性拍賣的推進,風電產業的成本不斷下降,使得單位歐元資本投資可以為更多新增裝機融資。
全年,達成最終投資決定的新增陸上風電項目的投資規模再創歷史新高,延續了自2011 年以來同類投資規模持續增長的整體趨勢。2015 年以來,陸上風電的單位兆瓦新增裝機資本支出不斷下降,但慢于海上風電。2018年,獲得融資的新增陸上風電裝機容量也達到創紀錄的水平。
海上風電方面,新項目的投資規模比2017 年增長37%,達到103 億歐元。2016 年,這一指標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水平,為182 億歐元,此后一年則大幅下滑。然而,與陸上風電項目相比,由于海上風電項目數量較少,并且通常裝機容量更大,因為投資統計數據變動較大,呈現出的趨勢也需要審慎看待。全年達成最終投資決定的新增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為4.2GW,是歷史第二高水平。
164 億歐元的陸上風電新項目投資中,非歐盟國家獲得了51 億歐元,涉及俄羅斯、土耳其、烏克蘭、挪威以及塞爾維亞,規模是2016 年的4 倍,比2017 年增長76%,反映出市場增長勢頭強勁。其中,俄羅斯以16 億歐元居首,緊隨其后的烏克蘭和挪威則分別獲得12 億歐元、8 億歐元的投資。非歐盟國家風電單位兆瓦裝機融資所需的平均資本支出為140 萬歐元,略高于歐盟國家的130 萬歐元。
在過去的數年間,歐洲新增風電項目所需的資本支出已經大幅下降。2015 年,陸上風電單位兆瓦新增裝機融資所需的平均資本支出為200 萬歐元, 到2018 年, 該指標下降到140萬歐元,降低了30%。海上風電正在走向成熟,其單位兆瓦新增裝機所需的平均資本支出下降得更快,從2015年的450 萬歐元減少到2018 年的250 萬歐元,4 年間下降了45%。
2018 年,歐洲風電行業投資在地域上表現出分布廣的特點。排名前三的國家獲得總投資額的43%,低于2016 年73% 以及2017 年的64%。然而,由于各個市場的成熟度存在較大差異,近幾年歐洲風電新增裝機依然集中在少數國家,仍有不少國家未能吸引到投資,也沒有新增裝機。
全年的大部分新增投資都流向了北歐和西歐國家。英國獲得的份額最大,占22%,金額達到59 億歐元。其中,超過90% 的資金流向海上風電產業。瑞典獲得的投資額僅次于英國,陸上風電行業吸引到37 億歐元投資,在這個細分領域引領歐洲。
東南歐地區的風電新增投資規模仍然很小,僅為10 億歐元,占全歐洲的4%。受宏觀經濟、政治等因素的影響,投資者對在這一地區進行投資缺乏信心。
然而,其他市場也在崛起。通過此前幾輪拍賣的推動,西班牙正吸引越來越多投資者的關注,2018 年共有1.4GW 的新增風電裝機得到融資,位居歐洲地區第三。
在2018 年的歐洲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投資中,風電占比超過60%,陸上風電獨占38%。過去的5 年,風電行業所獲年度投資額以13% 的年復合增長率穩定增長。
融資來源
一、債務融資(debt financing)
2011 年以來,歐洲風電行業的債務融資規模持續擴大。商業和所有權模式的創新,讓更多投資者能夠進入風電行業,也充分釋放了銀行、機構貸款者以及出口信貸機構在提供長期融資方面的潛力。這帶來了大量的可負擔貸款,尤其是以無追索權形式提供的資金。
2018 年,歐洲風電行業共獲得269 億歐元的無追索貸款, 其中的159 億歐元用于新建項目,110 億歐元用于風電場的再融資。
在海上風電市場的推動下,歐洲風電行業的年度無追索權貸款規模整體上呈現增長之勢,2018 年達到165億歐元,是2016 年的兩倍多。目前,債務融資模式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主要原因在于:低利率以及貸款者增多。同時,隨著市場走向成熟,開發商開始利用該方式為自己的貸款進行再融資。2018 年,歐洲海上風電項目的再融資規模達到85 億歐元。
自2011 年開始,歐洲陸上風電項目每年獲得無追索權貸款持續增加,年復合增長率為15%。
長期以來,無追索權融資在陸上風電中的應用規模要遠遠超過海上風電,但2018 年,兩者幾乎平分秋色。它占到全年海上風電新資本支出需求的60%。用于海上風電新項目的無追索權貸款從2017 年的16 億歐元迅速增至2018 年的80 億歐元,占年度海上風電新資產融資的77%,較上一年大幅提高。
在海上風電的推動下,歐洲風電市場中的再融資活動增多。2018 年,在歐洲風電行業通過再融資籌集到的近110 億歐元無追索權貸款中,85 億歐元用于海上風電項目,24 億歐元用于陸上風電項目。
上述趨勢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歸因于當前低利率的金融環境,開發商能夠以更有利的利率、貸款期限等條件來重新調整已有的債務結構。此外,上述局面的出現,還部分源于項目融資方式的改變。
在歐洲陸上風電新項目融資金額中,無追索權貸款通常占到一半左右。對于海上風電而言,無追索權貸款所占的比重通常低于陸上風電。2018 年,這種趨勢被徹底顛覆,在為全部達成最終投資決定的海上風電項目籌集的資金中,無追索權貸款占到77%,這主要由一些大型海上風電場主導。
二、綠色債券發行
在用于風電項目融資的貸款中,債券發行已經成為重要部分。然而,2018 年發行的189 億歐元綠色債券中,僅有26 億歐元完全針對風電項目。自2013 年以來,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增長強勁,并在2018 年達到新高。由此籌集的資金主要用于為風電項目以及海上輸電線路等提供融資。
企業債券則占到86%, 總規模為163 億歐元。發行債券最多的幾家企業分別是Iberdrola(55 億歐元)、Enel(34 億歐元)、TenneT(15 億歐元)、Innogy (11 億歐元)。
雖然2018 年的規模有所縮小,但項目債券已經成為貸款的重要替代形式。到目前為止,項目債券發行主要是針對海上風電項目以及輸電線路。要增加陸上風電的項目債券發行規模,就必須將多個項目打包成更大型的投資組合。
三、項目并購
2018 年,歐洲風電行業的并購裝機容量達到11.1GW,比2017 年增長18%。其中,3.5GW 為海上風電裝機,7.6GW 為陸上風電裝機。英國為最大的二級市場,緊隨其后的是法國和瑞典。這三個國家的合計并購裝機容量占到總并購裝機容量的62%。
目前,并購活動多發生在工程準備(pre-construction)階段。與此同時,對施工中的項目進行并購的活動也在持續增多,占2018 年并購規模的30% 以上。隨著對風電產業信心的增強,機構投資者和金融服務業也更加愿意投資處于施工階段的項目。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更早介入風電項目開發可以獲得更高的回報。
2018 年,陸上風電的并購活動由發電商和機構投資者發起,企業和各類金融服務機構(銀行以及保險公司)僅占5% 的份額。由于規模和技術風險存在差異,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吸引了不同類型的投資者。
日本的貿易公司和工業零售商(尋求將基礎設施投資作為一個資產類別)都在歐洲海上風電產業中增加了存在感。2018 年,住友商事(SumitomoCorporation)等大型企業收購了歐洲的海上風電項目股份。
為自有設施用電尋求清潔能源的企業更愿意投資于陸上風電場,主要是由于這些項目在成本、地理位置等方面更具有優勢。
四、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PPA)
2018 年,歐洲地區簽訂的企業可再生能源(風能和太陽能)電力購買協議涵蓋2.4GW 的裝機容量,創造歷史新高。近年來,歐洲地區的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應用規模持續增長。2015 年,所涉及的裝機容量僅有1GW,2018 年則超過6GW,增長了5 倍。其中,超過85% 的裝機容量來自風電項目。
企業參與投資的模式多種多樣,風電行業中應用最普遍的兩類是:直接向項目投資,從而擁有基礎資產;或者通過簽訂購電協議來成為買家。
就企業而言,成為買方是控制長期(有時多達20 年)成本、促使能源來源多樣化以及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一種可行方式。持有資產則可能會帶來一定的資本成本,這不僅是由于風電項目投資回收期長,也與風電資產所有權競爭日益激烈有關。與擁有更多經驗的發電商或者其他公司相比,非風電行業的企業可能會發現很難以一個更好的價格執行可再生能源合同。
站在發電企業的角度來看, 簽訂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同樣能夠帶來益處。長期電價的透明以及確定的買方,對于降低債務融資成本是至關重要的。貸方通常在項目收益上要求提供下行保護(downsideprotection),以此確保借款能夠得到償還。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他們往往更傾向于相對較低、但可以保持長期穩定的收益,而不是更高、卻存在風險的收益。
雖然2018 年波蘭、德國、丹麥和西班牙四國簽訂了各自的第一份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但到目前為止,這種模式仍然主要在少數國家應用較多。北歐地區是此類交易規模最大的市場,緊隨其后的是英國、荷蘭。這些市場的共同特征是:可再生能源發展良好;電力市場互聯;企業對綠色電力有著充足需求;更重要的是,不存在阻礙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合同簽訂的監管。
影響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應用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各國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保障體系。以固定電價為例, 在這種體系下, 很難找到購電協議的價值主張(valueproposition)。因此,隨著固定電價制度在歐洲各國走向終結,依托市場化機制的驅動,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的應用規模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擴大。風電行業商業融資的增多,勢必要求通過保障措施、企業可再生能源電力購買協議以及其他對沖工具來提高收益的穩定性。
投資展望
此前兩年,歐洲風電行業處于轉型中,由實施固定電價政策轉入采用拍賣制度,由此也造成了很多不確定性。然而,在歐洲此前舉行的數輪拍賣中中標的項目目前都正在陸續達成最終投資決定。
2018 年,歐洲地區有超過9GW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在拍賣中中標:德國為4 GW,土耳其為2.1GW,波蘭為1GW, 荷蘭和俄羅斯均為800MW,希臘則超過300MW。其中的大部分裝機來自于陸上風電,部分項目的最終投資決定已經達成。
測算顯示,2019―2021 年,歐洲風電行業的融資需求預計接近980 億歐元,對應的新增裝機容量為53GW。
期間,歐盟成員國計劃對46GW左右的陸上風電和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進行拍賣。
從長遠來看,風電資產所有者將不得不設法應對風電項目開發日益商業化所帶來的挑戰。WindEurope 預計,到2030 年,超過25% 的歐洲風電裝機容量都將實現完全商業化運營。雖然銀行已經慣于處理商業融資部分,但證券機構投資者(equity institutionalinvestor)或許會發現他們很難適應新的形勢。這也凸顯了融資解決方案的重要性,它能夠有效防范商業風險,保持項目收益的穩定。
來源:《風能》雜志
文:《風能》雜志 夏云峰
摘編自:歐洲風電行業組織WindEurope 發布的《2018 年歐洲風能產業融資與投資趨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