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我國宣布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明確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爭達到36億千瓦。這一目標作為中國覆蓋全經濟范圍溫室氣體減排承諾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志著我國氣候治理與能源轉型進入新階段。
風電和太陽能發電作為清潔能源的主力,其裝機目標與實施路徑將對實現整體氣候目標起到關鍵支撐作用。我國已提前6年實現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目標,為全球能源綠色發展提供了中國方案。新目標既是對國內“雙碳”進程的戰略接續,更是中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承諾與擔當的體現。
一、2030年目標提前實現的底氣與經驗
我國提前實現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12億千瓦目標,彰顯了新能源發展的“中國速度”與堅定決心。2024年7月,我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1億千瓦,超過煤電裝機規模,提前6年多完成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氣候雄心峰會上提出的目標。這一成就顯著增強了國內電力保障能力,推動了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引領了國際碳減排進程,既體現了國家戰略的堅定引領,也反映了我國在政策支持、技術創新、市場機制等多方面的系統優勢。
國家戰略引領與政策支持是發展成功關鍵。黨中央高度重視新能源發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并多次對能源轉型作出重要指示。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要“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強調把促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為新能源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后,國家出臺《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重大戰略工程加快建設,推動新能源從補充能源向主體能源轉變。
技術進步與成本下降為規模化發展奠定基礎。我國新能源通過自主創新與國際合作,實現技術快速進步,風電和光伏發電效率持續提升,度電成本顯著下降。當前,我國市場主流的n型TOPCon光伏電池平均轉換效率達到25.4%,屢次刷新世界紀錄;陸上風電機組最大單機容量達到16MW,海上風電機組最大單機容量達到26MW。完整的產業鏈供應鏈和充分的市場競爭,使我國新能源產品具備全球競爭力。
市場化機制與企業活力助推高質量發展。在政策引導下,我國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產業已實現從政策驅動轉向市場驅動,民營企業表現活躍,市場競爭充分,創新活力持續迸發。廣泛的社會參與和多元化的投資主體為產業注入了持續動力,產業發展帶動一批世界級龍頭企業走向國際。綠證市場加快完善,已實現可再生能源發電核發全覆蓋。2024年,我國綠證年交易量同比增長達364%;2025年1-8月,全國綠證核發18.8億個、同比增長15.9%,累計交易4.64億個、同比增長1.2倍。這為新能源項目提供了綠色價值實現途徑和市場激勵,綠證日益成為銜接新能源環境屬性與市場需求的重要紐帶。
二、2035年新目標彰顯堅定決心
提出2035年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是中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踐行“雙碳”承諾的又一重大舉措。這一目標體現了中國在全球能源轉型中的大國擔當,也與《巴黎協定》溫控目標緊密契合。國際能源署(IEA)和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等機構基于研究成果多次強調,加速可再生能源部署是實現全球氣候目標的關鍵。我國提出2035年新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不僅是對國內能源結構優化的戰略安排,更是對全球氣候治理的積極貢獻。
新目標是對我國能源轉型戰略的科學響應。我國經濟還將長期持續平穩增長,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能源需求與電氣化水平將持續提升,同時,數字智能技術加快普及也帶動數據中心、算力基礎設施等新興用能需求快速增長。在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后,為接續實施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80%以上目標,順利開啟碳中和進程,必須進一步鞏固可再生能源電力在消費增量中的主體地位。2035年新目標正是基于能源增長趨勢和結構轉型需求作出的科學測算,展現了中國在能源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遠見與雄心。
中國具備實現新目標的產業基礎、技術優勢與市場規模。我國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風電、太陽能發電產業在全球占據主導地位,產品出口覆蓋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風電零部件產量占全球70%以上,光伏產業鏈各環節全球占比超75%。完整的產業鏈、領先的技術和持續創新能力為未來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三、2035年新目標對我國新能源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在全球能源轉型背景下,各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普遍面臨資源、技術、安全與成本等多重約束。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需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推動綠色轉型,任務更為復雜艱巨。
更大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目標對用地用海要求更高。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能量密度低,用地用海需求大,同時,我國新能源資源稟賦與能源電力需求呈現逆向分布格局。更大規模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項目開發建設,需要統籌林草、生態、河湖、海事、交通、國防安全等方面,做好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并為后續發展預留國土空間以及輸電廊道資源。
高比例消納要求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對調節資源需求日益增大,煤電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各類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資源仍需加快部署建設,充分發揮大電網配置能力,優化布局并加快實施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建設,提升配電網對分布式新能源的承載力,進一步挖掘需求側的調節能力,并健全完善適應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的電力系統調度機制,推動電力系統向源網荷儲協同和供需柔性互動轉型。
全球綠色技術競爭對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提出新要求。當前,綠色競爭已擴展至技術創新、標準、產業鏈控制等多維度,我國在新能源裝備制造領域具備規模優勢,但部分核心材料、基礎軟件等方面還存在短板,需要繼續堅持互利共贏原則,積極參與能源國際合作,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儲能等技術進步與成本下降,營造良好國際合作環境。
國際政策不確定性挑戰全球發展信心。部分國家清潔能源政策反復,拖累全球能源新舊動能轉換。一些國家和地區將“低碳”作為貿易保護工具,實施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單邊措施。我國應繼續秉持多邊主義,反對綠色貿易壁壘,推動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全球能源治理體系,助力全球能源轉型。
四、務實推進2035年新目標落地的發展路徑建議
堅持系統思維,強化頂層設計。加強空間、產業和主體協同,統籌全局與局部、發展與安全、政府與市場,科學謀劃全國發展布局,深化“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陸上與海上并舉”的格局。以新能源引導產業布局,推動集成發展,兼顧綠色轉型與經濟需要,激發市場活力。
加強源網荷儲協同,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提升系統調節與互濟能力,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光熱等靈活資源建設,推動電網智能化改造和跨省區輸電通道優化,增強新能源承載能力。通過市場機制激活用戶側資源,推廣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實現“源荷互動”。
深化體制改革,完善能源治理與市場機制。依托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加快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完善綠證綠電交易制度,加快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實現環境價值與經濟價值雙重變現。以《能源法》實施為基礎,完善配套法規,優化市場環境,激發各類主體活力。
堅持創新驅動,突破技術瓶頸。加大對風電、太陽能發電、儲能、氫能等領域研發投入,推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鞏固提升新能源產業發展優勢,深化“一帶一路”技術、標準、裝備合作,為全球能源轉型提供中國方案。
倡導綠色消費,培育綠色發展共識。通過綠證、碳市場等機制引導全社會優先使用綠電,推動工業、交通、建筑等各領域各行業用能清潔化替代。鼓勵企業、公眾從被動參與轉向主動實踐,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為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黨委書記、院長 李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