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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聯建議: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導向
2017-03-1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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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升新能源的生產與利用,推動其由目前的補充能源逐步上升為替代能源乃至主導能源,是解決我國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記者獲悉,《關于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導向的提案》作為全國工商聯今年的團體提案之一,針對當前新能源行業發展出現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大力提升新能源的生產與利用,推動其由目前的補充能源逐步上升為替代能源乃至主導能源,是解決我國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記者獲悉,《關于進一步強化新能源產業政策支持導向的提案》作為全國工商聯今年的團體提案之一,針對當前新能源行業發展出現的問題提出了建議。
提案指出,雖然近年來國家出臺多項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但當前新能源與化石能源面臨的政策環境依然不公平,導致不少地方出現了“棄風”“棄電”現象,行業發展受到嚴重制約。主要體現在:首先是新舊能源補貼價格存在較大價差。以煤電為例,目前,煤電進行脫硫、脫硝、除塵等“清潔化”處理享受國家補貼,補貼標準為0.027元/千瓦時。與之對比,作為未來能源發展方向的可再生能源,其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僅為0.019元/千瓦時。其次是新能源補貼發放滯后。為促進新能源行業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補貼政策,旨在鼓勵更多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領域,但在實際執行中普遍存在補貼拖欠問題,這已經成為影響可再生能源項目實際回報和投資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最后是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融資渠道不暢。國有的火電廠一般可以拿到全社會最低成本的融資,而新能源企業普遍面臨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這些障礙直接影響著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提案認為,為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積極促進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的目標實現,新能源的發展應用亟需加速。
鑒于此,提案建議,一是提高光伏新能源裝機規模,保持行業穩步發展。根據國家電力“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我國光伏發電裝機目標為105GW以上,若按照105GW(2016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33GW,累計裝機77GW)下限測算,每年新增光伏電站規模僅7GW左右,若如此實施,則光伏產業上下游企業將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建議繼續落實國家能源局《太陽能利用十三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到2020年,太陽能光伏電站累計裝機量應達150GW”的目標不變。
二是合理調整光伏上網電價幅度。在考慮電價調整幅度時,建議盡量保持連續性、漸進性,減少對行業的負面沖擊。首先根據當前產業技術創新現狀,建議“十三五”期間光伏上網標桿電價按照10%左右的幅度進行下調。其次為促進和扶持中國光伏持續領跑全球,建議采用領跑者技術產品的上網電價補貼加價5%。最后是為支持國家光伏扶貧事業的發展,考慮到貧困地區投資初始、建設運營成本較高等因素,建議針對光伏扶貧項目,不分光照資源區,制定全國統一的上網電價。
三是進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一方面加強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基金征收標準。有關地區居民生活用電和地方獨立電網銷售電量的基金征收標準低于國家統一標準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將電價及時調整到位。加強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以及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量的基金征收管理,確保基金征收到位。另一方面擴大可再生能源基金來源,上調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確保補貼資金能夠滿足產業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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