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源概況
西藏高原空氣稀薄,氣壓低。全區平均氣壓僅為海平面的一半,即同等風速和氣溫下,風功率密度大小僅為海平面的一半。70m高度,≥200W/m2的技術開發量為118萬千瓦,而≥400W/m2的技術開發量比較小,約有53萬千瓦的風能資源技術開發量可供小規模離網型風力發電利用,但風電場的建設受環境制約較大,小規模、離網型的風力發電,將使風能資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
從季節分布看,冬、春季節風能叫豐富,秋季風能最小。由于西藏高原地區缺乏足夠的觀測資料,風資源的具體情況需要進一步觀測。但分析看,海拔3500以上,潛在裝機區域主要分布在藏北高原及日喀則地區西北部零星地帶,藏北開發潛力較大。
總體來說,在西藏高原適宜地區,可以嘗試使用小型風力機,發展小規模離網風力發電。
二、電價
2009年7月20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風力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906號),決定按風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陸地風電標桿電價按照4類風能資源區分別定價。
圖1:全國風力發電標桿上網電價分區圖
2014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適當調整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3008號),決定陸上風電繼續實行分資源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同時,將第I類、II類和III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錢,調整后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為每千瓦時0.49元、0.52元和0.56元;第IV類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維持現行每千瓦時0.61元不變。
新的風電標桿電價適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準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陸上風電項目。西藏屬于Ⅳ類資源區,本次調價對西藏地區的風電建設投資收益沒有影響。
表1:全國風力發電標桿上網電價表(2014年)
三、經濟性評價
鑒于西藏地區風電項目開發較少,本部分測算參照其他四類風能資源區相關標準和要求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