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新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正式實施。該標準將在何種程度上促進新能源的發展?在近日舉行的中國新能源建筑產業聯盟成立大會暨新能源建筑專業論壇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主任宋凌對這一問題予以解釋。
宋凌認為,新能源本身已經有多年的技術積累,又趕上良好的政策環境,現在確實是發展良機,應抓住此機遇讓新能源在建筑中的發展健康持續下去。
綠色建筑蓬勃發展
建筑作為城鎮化建設中的基本元素,如果能做到精細化發展、生態發展,勢必帶動整個城市發展模式從粗放型向精細化轉變。綠色建筑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來的。
宋凌指出,縱觀國際,綠色建筑在英國起源于1990年,美國1996年,日本2004年,而我國起步很晚——2004年才開始啟蒙研究階段,到2008年評出第一批綠色建筑之后,才進入真正的起步階段。
“好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宋凌指出,借鑒國際發展經驗,我國綠色建筑從2008年之后發展很快,到2013年國辦發1號文《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我國正式進入綠色建筑快速發展階段。
住建部提出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是我國推進綠色建筑的有力抓手。據宋凌介紹,截止到2015年1月,我國已經評出了2500多項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綠色建筑總面積達到2.9億平方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建筑運行一年后仍然能夠達到的標準只有159項,面積只有2000萬平方米。
雖然綠色建筑發展蓬勃,但是2014年3月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提出的目標還是讓業內人士吃了一驚。規劃綱要要求,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到2020年達到50%。而2012年這一比例僅為2%。“可想而知比例有多大,任務非常艱巨。”宋凌說。
目前,我國除了少數幾個省市,大部分地區都出臺了自己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提出了具體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并制訂了相應要求,超過80%的省份要求強制性執行綠色建筑一星標準。
從支持政策上看,各地都給予了各種各樣的激勵政策,包括財政獎勵、貸款利率優惠、城鎮配套費的返還以及容積率獎勵等等。而這些政策在宋凌看來不僅僅是給綠色建筑的,“從綠色建筑的成本來看,更多的是給予了新能源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