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文件稱,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法人單位由“長江三峽集團重慶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重慶黔峽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內容由“建設20臺單機容量0.5萬千瓦風電機組,總裝機10萬千瓦”變更為“建設18臺單機容量0.56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10.08萬千瓦”;“項目總投資70000萬元,其中業主自籌14000萬元、占比20%,銀行貸款56000萬元、占比80%”變更為“項目總投資62936萬元,其中業主自籌12587.2萬元、占比20%,銀行貸款50348.8萬元、占比80%”。原核準其他內容不變。
全文如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核準內容變更的批復
黔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變更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項目業主、投資規模和建設內容的請示》(黔江發改委文〔2024〕8號)收悉。黔江五福嶺二期風電項目于2023年取得核準批復(渝發改能源〔2023〕308號)。現根據企業屬地化管理要求,理順項目法人主體,加快項目建設,擬將項目法人單位由“長江三峽集團重慶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調整為“重慶黔峽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同時,為優化風資源利用,提升項目經濟性,擬在原址范圍內,將建設內容由“20臺單機容量0.5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調整為“18臺單機容量0.56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項目總投資對應由70000萬元調整為62936萬元。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同意項目法人單位由“長江三峽集團重慶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變更為“重慶黔峽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內容由“建設20臺單機容量0.5萬千瓦風電機組,總裝機10萬千瓦”變更為“建設18臺單機容量0.56萬千瓦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10.08萬千瓦”;“項目總投資70000萬元,其中業主自籌14000萬元、占比20%,銀行貸款56000萬元、占比80%”變更為“項目總投資62936萬元,其中業主自籌12587.2萬元、占比20%,銀行貸款50348.8萬元、占比80%”。原核準其他內容不變。
請你委按要求督促企業完善相關建設手續,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項目安全、高質量建成投運。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