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為一個風電場的無形資產(chǎn),它在一般的低風速風電場投資中占有較大的比重,也成為影響風電場總體投資的一個重要因素,除了例如青海這類以劃撥方式征得土地的地區(qū),其他多數(shù)地區(qū)的項目都不得不考慮用地方面的投資為項目收益帶來的影響,下面我們以山西省忻州市為例,簡單分析昂貴的征地費用由哪些部分組成。
一、征地費用的投資概算依據(jù)
1、《陸上風電場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guī)定及費用標準》(NB/T31011-2011)
2、《山西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
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全省征地統(tǒng)一年產(chǎn)值標準的通知》(晉政發(fā)【2013】22號文件)
4、《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補償費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暫行辦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6、《山西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號》
7、《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耕地開墾費征收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忻政辦發(fā)〔2015〕132號)
8、《關于印發(fā)〈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晉財綜[2002]155號)
9、《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補償費用概(估)算編制規(guī)范》(DLT5382-2007)
10、其他有關法規(guī)、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