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愛爾蘭政府對風能發展指導方針存在爭議的條款進行修訂,并宣布了初步結果。擬議的更改如下:
1.為了確保符合噪音標準,采用更嚴格的噪音限制,與世界衛生組織標準及新的噪音監測制度相結合;
2.以風電場距離居民區至少500米的強制要求,代替風電場與其附近的住宅之間的距離設置為風力發電機高度的四倍(風力發電機高度通常不高于100米);
3.消除的斜影閃爍效應(該效應形成的原因是當風機運行時,葉片的影子有規律地倒映在風電場周圍住戶的窗口,這會對居民的生活體驗造成影響);
4.風電場開發者們需要對風場所在地社區義務提供的福利設施進行介紹說明。
新聞背景
近日,由住房、規劃、社區部長西蒙˙柯文尼(Simon Coveney)和通信、氣候行動和環境部長丹尼斯˙諾騰(Denis Naughten)概述了2006年風能發展指南的變化。
柯文尼部長表示,首選的草案方式“在確保我們能夠實現歐盟可再生能源目標的前提下,在促進未來風能項目的基礎上取得適當的平衡,同時兼顧當地社區的真正關注的重點所在,在這些地區,提出風力發電場的發展建議。” 他補充說:“重要的是,我們要讓利益攸關方、地方當局、能源部門和更廣泛的社區更清楚地認識到,審查所采取的廣泛方向,這將受到戰略環境評估過程的影響,并涉及公眾咨詢。”
據悉,新的指導方針預計將于2018年第一季度完成,并由相關規劃部門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