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做電站運營商?
關于數據變化,通過公告得知,公司給出的解釋是:為適應國家政策變化,主動調整了業務模式,加大“建成-出售”業務的比重,縮減EPC業務規模,才使得報告期內,來自EPC板塊收入和利潤均大幅下降,收入也大幅減少,但項目轉讓收益大幅增長。

記者分析協合新能源的財務報表發現,該公司在成本控制上亦有獨到之處,即企業自有資金建設電廠,未影響現金流,反而增加現金。
公司自建電站理論上應該占用較多資金,但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公司手持現金有18.9億,同比2015年的16億仍增加2.9億。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2016年的風電搶裝潮中,協合新能源亦參與其中,使得其自營風電建設投入大增。由公告數據得知,公司2014年集團分類間銷售的收入,僅占2.33%,2015年只有13.05%,到了2016年就突增至61.02%。
從公司歷年報告看到,2016年上半年該比例高至40.84%,但“建成-出售”業務的首次提出,是在2016年中報。

2016年全年新增權益裝機容量,其中風電是396MW,光伏是50MW,相比于2015年新增風電、光伏分別是120MW、171MW,由此可知,公司2016年在風電上突然加大投入。

而2016年,恰好是風電搶裝力度最強的一年。當時發改委明確,實行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隨發展規模逐步降低的價格政策。陸上風電、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在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以內的部分,由當地省級電網結算;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