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范圍
本政策所稱“新興能源發電行業”是指利用核能、風力、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潮汐。非常規天然氣及其它未列明能源的的發電活動,包括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中的核力發電(D4413)、風力發電(D4414)太陽能發電(D4415)和其他電力生產(D4419)
二、總體信貸策略
確定新興能源發電行業為我行積極進入類行業。總體信貸原則是:適度進入,擇優支持。
新興能源發電行業是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前景較好,但目前還存在技術成熟度不夠,配套電網建設不到位等問題。我行應在綜合考慮上網條件、工程造價、股東實力等因素的基礎上,優選客戶和項目,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核安全規劃、核電發展規劃且經加家核準的核電項目,擇優支持風力資源較為豐富、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較好的地區的風電項目,重點支持位于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并網型太陽能發電項目。
三、國家產業政策導向
(一)核電:堅持安全第一的核電發展原則,在核電建設、運營、核電設備制造準入,堆型、廠址選擇,管理模式等工作中,貫徹核安全一票否決制。“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
(二)風電:有序推進“三北”地區成片風能資源開發,加快推動東部沿海和內陸風能資源較為豐富、消納條件好的地區風電的規模發展,協調風電項目與配套電網建設,合理配置各類調峰電源,提高風電消納能力,將全國分為四類風能資源區,相應制定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三)太陽能發電:在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較為豐富的西部地區,建設大型太陽能電站;在太陽能資源較為豐富、經濟條件較好的中東部地區,優先利用建筑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實現集中開發,分散開發和分布式利用共同發展。制定實施全國統一的太陽能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
(四)生物質發電:在糧食主產區重點建設以秸稈為燃料的生物質發電廠;在大中型農產品加工企業、部分林區和灌木集中分布區,木材加工廠,重點建設以稻殼、灌木林和木材加工剩余物為原料的生物質發電廠;在經濟發達、土地資源稀缺地區,重點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填埋氣發電廠。
四、信貸準入標準
(一)項目準入標準
1、核電項目
(1)符合國家核電安全發展規劃要求、核輻射和核廢料處理符合國家標準。
(2)機組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2、風電項目
(1)項目有權部門核準同意。
(2)項目配套電網建設進展順利且項目建成時具備完全上網條件,機組具備低壓穿越能力。
(3)項目控股股東具有2年以上風電場建設運營經驗,原則上上年利潤總額不低于3億元,近兩年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