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四——供電市場開放程度較低,存在關聯企業違規收費行為。主要表現在:部分供電企業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關聯企業在用戶受電工程市場中占有率高,存在壟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行為;違反國家電力行政許可有關規定;未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和收費政策。如冀北張家口供電公司2011年及2012年1-6月投運的用戶工程共計147項,其關聯企業承攬了100%的工程設計;湖北鄂州供電公司關聯企業在用戶工程中違規收取帶電作業費。
問題五——供電成本存在會計核算不規范、不準確的問題,虛增了供電成本。主要表現在:違規列支供電成本、虛增供電成本、工程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費用。如廣州從化供電局在輸配電成本大修理費用中違規列支員工宿舍裝修工程款、監理費、招待費等。本次供電檢查共查出違規資金462.35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報告》提出穩步提高供電能力、著力改善供電質量、努力提升供電服務水平、切實規范供電市場行為、嚴格執行財政部和電監會關于供電成本核算規定的總體整改要求,并要求162家受檢供電企業在2013年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如無法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計劃,并專報說明情況.各單位要在2013年2月底前將整改完成情況形成整改報告,報當地電監會派出機構。
《報告》明確,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地方供電企業責成所屬各供電企業,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比照《報告》中的整改要求同標準開展整改。
電監會總監譚榮堯在《報告》發布會上介紹說,電監會今年將在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強供電監管工作:組織開展2012年供電檢查整改工作,發布整改情況通報;進一步加強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工程;開展電力業擴報裝專項監管;開展2013年供電檢查工作;做好建立完善居民用電滿意度評價機制等常態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