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正式面向社會公開的《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下稱《準入標準》),或同《風電標準體系框架》(討論稿)一起,于4月底、5月初敲定。這將給風電設備制造業帶來怎樣的影響?
“一線企業穩坐泰山,二線企業稍有波瀾,三線企業謀求聯合或是出讓。”劉屋(化名)說,他是寧波一個風電企業制造商,擁有200瓦到20千瓦風電機組的制造能力,自《準入標準》出臺后,開始考慮與相熟的廠商組成聯合企業。
三大紅線
2009年8月底,風電設備制造業被國務院常務會議點名過剩,并在10月份入列十部委的六大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行業“黑名單”,更在隨后遭遇金融貸款限制,由是使得《準入標準》呼之欲出。cnwpem·cn
資料顯示,我國風電設備生產廠家從2004年不足40家,到2009年已有80多家,不到5年的時間里增長了50%,風電裝備產能業超過2000萬千瓦,而未來每年半機需求僅有1200至1500萬千瓦。
“《準入標準》首先是工信部裝備司來制定。”劉屋透露,裝備司在調查風電整機制造廠和葉片制造廠的產能建設情況并匯總2008年、2009年產量詳情后,會同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完成了《準入標準》征求意見稿。
《準入標準》主要涵蓋三個方面內容:新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必須具備生產單機容量2.5兆瓦及以上、年產量100萬千瓦以上所必需的生產條件和全部生產配套設施;企業進行改擴建應具備累計不少于50萬千瓦的裝機業績;新建風電機組生產企業應具備5年以上大型機電行業的從業經歷。
浙江運達風力發電公司華北區域經理金立萍解釋,以第一條標準為例,目前國內能夠生產2.5兆瓦、100萬千瓦年產量的風電企業“不超過10家”,僅有華銳風電、金風科技、東方電氣、運達風力等國內企業及維斯塔斯等外資企業達到過線,“這個行業目前低端產能建設過多,設置如此紅線,其實是要求新進入者一入局,就要有配套的科技研發,擺脫國內的技術空心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