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丹麥卻無法讓它的鄰國也享受到這種零電價優(yōu)惠。由于電網輸電堵塞的原因,零電價的電輸送到鄰國,價格就要上調。通常,兩國的電網運營商會平分差價收益。比如,丹麥的電輸送到挪威,丹麥國家電網公司和挪威國家電網公司Statnett會平均分配收益,各得一半。
出口剩余電力
每年一次或兩次,丹麥風電發(fā)電量會超過其用戶所需。丹麥國家電網控制中心的土建工程師吉特·阿格斯貝克介紹說:“在丹麥西部,風電裝機容量大概是2400兆瓦。西部的用戶在夜間根本用不完風機發(fā)的電。”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快速的找出這個時候歐洲什么地方電價最貴,并且確定我們的電網是否能把電輸送到該處,”吉特說。
2009年,北歐電力市場推行負電價制度,這意味著,當電力市場飽和的時候,供電商如果要發(fā)電,就必須付費。負電價制度旨在敦促發(fā)電廠及時停止發(fā)電,以便減輕維持電力供需平衡的工作。
簡而言之,風能的變化相應也帶動了電力市場價格的浮動。因此,風電加劇了電力市場競爭。比如每年有100小時左右的時間風力發(fā)電量大于用電量,那么市場上風電的價格就是零。但是這不意味用電對用戶是免費的,因為用戶還必須為用電支付各種和環(huán)境相關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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