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個企業家,選擇(外部)顧客需求驅動、還是選擇(內部)產品驅動?工業家福特曾經說過:“如果我問顧客想要什么,他們會說自己想要一匹快馬、而不會說要汽車。”
無獨有偶。喬布斯也有一句名言:“顧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事實上喬布斯一生只聽從內心召喚,不盲從或跟隨顧客需求,并且一生《保持饑餓,保持愚蠢》(喬布斯在美國斯坦福大學2005屆畢業典禮上演講)。喬布斯在演講中講述了三個小故事,第一個故事是關于如何把生命中的點點滴滴串連。第二個故事是關于愛和損失。第三個故事是關于死亡。三個小故事連起來構成了喬布斯從生到死亡的人生終極感悟,就是現狀永不滿足,努力前進,但又謙虛而恭敬。這既是喬布斯的人生感悟,也是喬布斯一生一以貫之的企業經營哲學。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福特與喬布斯都是幸運的身處社會時代變遷期----工業家福特身處農業時代與工業時代的交替期,互聯網時代的喬布斯身處工業時代與互聯網時代的變革期----也就是說,福特與喬布斯所說“顧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其實是有前提條件的,只有身處社會時代交替變遷期,顧客才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事實也確實如此,在電燈、電話、汽車、飛機、計算機等發明誕生之前,大多數人不會想要這些產品,因為這些產品還不存在。換言之,顧客并不知道如何創新,相反,只有偉大企業家才會創造出劃時代偉大產品----這也是滿足需求與創造需求之間區別:社會穩定期,平庸企業家傾聽顧客需求聲音滿足顧客需求;相反,社會時代變遷期,偉大企業家只聽從內心呼呼無中生有的創造需求。
因此,與社會穩定期平庸企業家傾聽顧客聲音滿足需求不同的是,相反,喬布斯的保持饑餓本質上是社會交替期的創造需求的法則,內心永不滿足專注產品以及社會時代敏感。
首先,作為一種生活常識,保持饑餓才會每天覓食,相反,飽食終日只會無所事事。當然,喬布斯“保持饑餓”并非是在描述一種生活常識,而是把保持饑餓作為一種持續創新動力、甚至象禪宗一樣作為一種人生信仰。事實上,喬布斯“保持饑餓”方法,就是把自己作為一個苛刻精致的工匠,把內心假想中的產品做到好上加好、乃至于極致。換言之,假如沒有這種產品極致作為作為持續創新動力,就不會有如此輕薄的iPhone手機。因此,“保持饑餓”與當下流行“饑餓營銷”是不同的兩回事,它是把企業家內心假想中產品做到極致。
從這個角度來說,羅永浩的錘子手機號稱“情懷”似乎與喬布斯“保持饑餓”很相似(情懷這玩意確實具有饑餓誘惑力),然而,錘子手機落地“情懷”卻碎了一地,原因就是:錘子手機并并沒有令人愛不釋手的極致之處(無論功能上還是體驗上)。事實上,只有當產品到了令人愛不釋手甚至無法替代,才是產品情懷真正贏得市場消費者歡心。換言之,羅永浩個人情懷并不代表產品情懷。顯然,羅永浩已經意識到粉絲狂熱個體不等于狂熱產品情懷;但僅僅如此是不夠的,更重要的還在于:產品的極致甚至令人愛不釋手才是市場真諦;而產品極致對于企業家個人而言,就是始終如一永遠不滿保持饑餓感;換言之,一旦企業家感覺滿足或差不多,饑餓感(也就是創新)也就隨之消失了,產品極致就會夭折半途而廢。
因此,羅永浩應該捫心自問:錘子手機號稱“東半球最好的手機”,滿足了嗎?如果沒有,產品究竟哪些部分或環節與“完美”還有距離?產品是否到了令人愛不釋手的地步?……,這一系列問題,對于羅永浩個人而言,其實是在追問:你是否是永不滿足的偏執狂?是否專注于產品本身而無法自拔?它對于企業家的內心而言,就是:你是否始終如一保持饑餓而非自鳴得意。事實上它一方面在考驗企業家本身偏執的程度,是否專注產品并且做到產品極致?它在另一方面考驗企業家本身持續創新能力,唯有創新持續不斷疊加才會出現極致產品。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羅永浩自稱是喬布斯的信徒,其實只是學到皮毛而非本質?;蛘哒f,羅永浩的偏執不應該用來與人網絡口水大戰,而是應該在產品極致上吹毛求疵。事實上,作為企業家個人,永不滿足持續保持饑餓,才是產品持續創新的關鍵。
其次,保持饑餓就是聽從內心呼喚專注偏執、而非產品樣樣都好或面面俱到。
我們知道,之前工業時代遵循“面面俱到”大而全、摒棄了產品單品的偏執與極端。原因就是:工業品在已知需求基礎上,注重產品要素平衡,質量/價格/功能樣樣都不能少。事實上,與工業時代滿足需求不同的是,未知需求的創新領域,偏執與極致才是從藍海中脫穎而出法寶!原因也很簡單:工業品已知需求情況下傾聽顧客不滿聲音,追求產品好上加好;相反,產品創新法則是是傾聽企業家內心呼喚,并且把它做到極致,換言之,顧客滿意度以及顧客需求分析法等等,已經是傳統工業時代的老黃歷了。事實上,喬布斯iPhone手機除了符合互聯網時代要求之外,iPhone輕薄到如此令人不可思議,本身就是偏執與極致的結果。
譬如,羅振宇(羅輯思維)“死磕”精神(每天清晨6點60秒語音),與喬布斯的偏執與專注其實可以劃等號。事實上,只有專注或“死磕”,才會體會到自我饑餓、自我煎熬、自我升華乃至于誕生出偉大產品。如果我們把死磕精神放大到組織管理層面來說,就是專注于產品以至達到極致。從這個角度來說,喬布斯的偏執與專注與羅振宇的死磕,可謂是異曲同工----喬布斯專注專一誕生了如此輕薄的蘋果手機,同樣,羅振宇死磕精神誕生了很難復制的羅輯思維。事實上,“死磕”是一種偏執與極致的符號,也是一種自己與自己的較勁。換言之,“死磕”產品才會極致他人無法模仿或超越,也是企業家個人持續創新的動力。
因此,你死磕產品了嗎?你專注專一了嗎?每一個創新型企業家都應該這樣自問自答。一般來說,越是專注專一乃至極致,越是感覺不滿與缺陷;相反,一旦感覺產品已經很完美了,源源不斷的創新也就終止不見了。猶如剝竹筍,不斷剝去層層外皮才會看見產品真諦。我們可以假想一下,如果iPhone不是輕薄時尚而是粗糙厚重,喬布斯iPhone很快被模仿超越。當然,這并不是排斥之前工業時代遵循面面俱到或傾聽顧客需求原則,而是在描述這樣一種縱向社會角度的情景:滿足需求與創造需求之間,存在先后次序并且循環往復:當企業家通過專注專一創造出新顧客需求,隨后模仿者大量涌現進入滿足顧客需求階段;而當整個社會滿足顧客需求逐漸呈現出紅海激烈競爭局面,社會重新呼喚偉大企業家發現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