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發布關于提升廣東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網主體涉網安全能力的通知。
內容提到,明確涉網安全管理范圍。應納入涉網安全管理范圍的并網主體包括海上風電、陸上風電、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全部新能源,以及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等全部新型并網主體。電力調度機構應根據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等規定要求,分類提出涉網安全管理要求,將必須管的管到位。納入涉網安全管理范圍的并網主體均應服從調度統一指揮,按照電力調度機構有關要求加強涉網安全管理。并網主體涉網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風力發電機、光伏逆變器、儲能變流器、靜止無功補償器(SVC)、靜止無功發生器(SVG)、調相機等一次系統設備,自動發電控制(AGC)、自動電壓控制(AVC)、有功及無功控制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相量測量裝置(PMU)及通信、自動化及網絡安全設備等與涉網安全相關的二次系統設備。
強化虛擬電廠運行管理。虛擬電廠應按月向電力調度機構提交可調節資源清單和變更申請,月內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換可調節資源及其容量,確需調整的,應在調整前向電力調度機構提交變更申請,電力調度機構應認真審核并做好調節能力動態認定工作。虛擬電廠開展實時運行監測,實時掌握聚合可調節資源的運行狀態,自動接收、嚴格執行參與市場的出清結果,并及時向市場運營機構自動報送執行情況,嚴禁私自篡改各類數據。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