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5日17 時27分左右,內蒙清水河縣某風電場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40萬元(不含行政處罰)。經調查認定,“1·25”事故是一起因違規操作免爬器造成機械傷害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直接原因
張**,使用免爬器過程中,違規操作,將免爬器控制手柄用扎帶捆綁后,調節免爬器轉換按鈕開關調至UP位置,免爬器上升過程中,安全帶防墜器(止滑塊)卡至踏板處將其吊離塔基平臺,免爬器兩側連接爬梯固定支撐桿致其頸部傷害造成死亡。
二、事故現場情況
設備維修現場在風電機組J085風機塔筒機艙輪轂內。風電機組J085距地面垂直高度108米,機艙輪轂位置距塔基平臺垂直高度約104米,工作人員通過免爬器上下。經現場勘驗:塔基平臺免爬器踏板下面留有大量xue跡,免爬器第二、三節兩側連接爬梯固定支撐桿有xue跡,張**佩戴型號為Z-31223安全帶、安全帽未破損;事故發生時免爬器在第四工作平臺,距塔機平臺約72米。
免爬器型號:CF-120D;輪廓尺寸:400×500×1250mm;乘載人數:1人;提升速度:18m/min;額定載荷:載人模式120㎏;載物模式60㎏;生產廠家:某聯合(北京)科技股份公司。根據現場人員描述,免爬器雙手操作的手柄用扎帶纏繞,免爬器上轉換按鈕開關在UP位置。塔基平臺上方安裝攝像頭,經調取風電場運維中心監控,因攝像頭布設位置原因,關鍵位置處于盲區無法查看到。

事故現場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