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發改委批復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據悉,該項目單位為定遠縣迅風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為滿足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的送出需求,故同意建設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項目。
滁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定遠縣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定遠縣迅風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核準的請示》(定發改能源〔2019〕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滿足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的送出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項目。
項目單位為定遠縣迅風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二、建設地點位于定遠縣三和集鎮。
三、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110千伏架空線路5.19公里,擴建110千伏漆園變110千伏間隔1個。
四、工程總投資為143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286萬元,占總投資的比例為20%,其余資金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解決。
五、項目單位要優化工程設計,節約集約用地,嚴格落實環保節能措施。
六、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等采購活動,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組織招標。
七、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定遠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關于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線路選址情況說明》;滁州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關于迅風定遠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線路路徑重要礦產壓覆說明》(滁國土資房函〔2019〕11號)、定遠縣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關于征詢對迅風東部50MW風電項目110KV送出工程線路路徑意見的函復》(定國土資房函〔2018〕75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九、請定遠縣迅風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報建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十一、項目代碼為2019-341125-44-02-002468。項目開工后,請及時登錄安徽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和竣工等信息。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