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關于輪崗交流制度落實不力,有的挑肥揀瘦、討價還價,有的不合心意提拔都不去。被查處的新能源司原司長王駿、核電司原司長郝衛平等人在相關崗位上長期未交流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進一步落實局黨組《關于進一步推進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已梳理出局機關符合“358”交流輪崗年限人員名單,重點解決在同一崗位任職5年及以上的21人輪崗問題,先行解決在同一崗位8年以上且從事行政審批工作的司處級干部交流問題,年底前完成。巡視以來至今,已有21名司處級干部進行了輪崗交流。
16.關于落實掛職鍛煉任務時,符合條件的司局級干部以種種理由拒絕問題。
9月底前修訂出臺《國家能源局干部掛職鍛煉暫行辦法》,增加相關罰則內容,對今后不服從組織分配的人員,視情況作出組織處理。
17.關于借調人員過多,分別占在編人數的67%、派出機構的50%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已印發《國家能源局機關借用人員暫行管理辦法》和《關于開展局機關借用人員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清退了局機關67名、派出機構195名借用人員;研究制定了《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聘(借)用人員管理辦法》,正在征求意見,9月份出臺。
?。ㄈ╆P于全面從嚴治黨不力,落實“兩個責任 ”缺位問題。
18.關于落實“兩個責任”缺位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加強教育培訓。4月19至21日舉辦國家能源局重組以來第一次全覆蓋的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班,深入查找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逐級傳導落實“兩個責任”的實質性壓力。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構建具有能源特色學習品牌,今年以來共舉辦“能源發展大家談”7次。
加強黨員管理。組織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排查,摸清長期與組織失去聯系黨員情況,理順黨員組織關系。制定了《中共國家能源局直屬機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交流借調人員中黨組織關系管理工作的意見》,實現對流動黨員管理的全覆蓋。
加強監督考核。局黨組每半年(1月上旬、7月上旬)分別聽取一次各直屬黨組織黨建工作匯報。按照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干部看黨建的要求,聚焦“明責、履責、考責、問責”,開展直屬機關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進一步增強各級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和履行“一崗雙責”、落實抓黨建主體責任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19.關于派出機構的黨組織關系在地方,但局黨組和地方“兩不管”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正在研究制定《中共國家能源局直屬機關委員會關于加強對京外派出機構黨組織聯系的意見》,把京外派出機構黨建工作安排、黨務工作培訓和信息交流等工作納入機關黨建范疇,統籌推進,強化與派出機構黨組織聯系。進一步加強對派出機構黨組的監督,深化和改進對派出機構的專項巡視,推動各派出機構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正在研究制定《中共國家能源局黨組巡視工作暫行辦法》和《2016年專項巡視派出機構黨組工作方案》。將于9—11月期間開展三輪專項巡視,實現對派出機構專項巡視全覆蓋。
20.關于將局屬事業單位委托央企管理,對其領導班子成員只任命,不監管問題。
組織對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管理體制問題的專題調研,年底前提出意見。
21.關于局機關及部分下屬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已出臺《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規定》《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支出行為管理辦法》,促進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已制定《國家能源局內部審計管理辦法》,計劃每兩年對局系統各單位進行一次內部審計。定期開展系統財務人員政策法規學習及相關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
22.關于72名司處級干部未經審批違規因私出國(境)127次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對確實存在擅自因私出國(境)問題的人員,已按干部管理權限移交紀檢部門或所在單位黨組處理。2016年5月已對1名副司級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在全系統進行通報。為加強因私出國(境)管理,修訂完善《國家能源局因私出國(境)審批暫行辦法》,9月底前出臺。
23.關于54人未經審批在社團或企業兼職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的兼職干部,嚴格按照中央有關規定進行規范,明確要求主要負責同志不得兼職,其他黨員干部一般不得兼職,確因工作需要兼職的,按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違規兼職取酬的,已商紀檢部門追繳違規所得。
24.關于2014、2015年抽查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問題。
已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別進行了解核實,對相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
25.關于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未嚴肅追責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關于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在組建時向原國家電力公司借款問題,已與國家電網公司、財政部多次溝通,正在研究解決辦法。
關于“供電營業許可證”與“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實現“兩證合一”問題。已完成相關事項的論證上報工作。
電力質量監督總站違規收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問題。繼續向中央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盡快理順電力工程質量監督體制。
大壩中心違規收取大壩安全注冊、大壩定期檢查和安全監測費用問題。自2015年8月起,大壩中心已經對新批準注冊大壩停止收費,目前已完成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和特種檢查收費基準價格的公示工作,正在修訂《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
違規向無環保驗收證明的發電類建設項目核發電力業務許可證問題。責成各派出機構對已核發許可證的燃煤機組環保驗收備注事項進行清理,切實加強對持證企業執行環境保護規定的監管。
26.關于執紀問責寬松軟突出問題。
重點抓好以下整改工作:
制定了紀律審查流程圖,從問題線索受理與管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辦結等環節對紀律審查程序進行明確的規定。堅持把嚴明審查紀律與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強對紀律審查工作各個環節的管理和監督,著力解決受理程序不規范、審批程序不嚴密、報批程序不及時、證據意識淡薄而多次補證等問題,不斷提升紀律審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