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電網發展滯后,新能源送出和跨省跨區消納受限。一方面,國家先后頒布“十二五”風電、太陽能發電等專項規劃,但“十二五”電網規劃至今沒有出臺,新能源基地送出通道得不到落實。國家規劃了9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其中7個在“三北”地區,目前僅安排了哈密、酒泉、蒙西3個基地的跨區輸電項目。另一方面,電網項目核準滯后于新能源項目,新能源富集地區不同程度都存在電網“卡脖子”和跨省跨區通道能力不足問題,已成為制約新能源消納的剛性約束。甘肅河西地區風電裝機已達到949萬千瓦,遠遠超出現有750千伏線路送出控制限額,但沒有新增送出線路,盡管調度機構動態優化電網運行方式,安排送出線路長期壓極限運行,新能源送出受阻情況仍十分嚴重。甘肅酒泉風電基地裝機規模已超過1200萬千瓦、光伏近600萬千瓦,但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才核準建設,預計2017年投產,外送通道建設滯后2~3年。
四是風電發展已進入新階段,適應高比例風電的配套運行和消納機制缺失。隨著裝機規模步入億千瓦級時代,我國風電發展進入規模化發展的相對成熟的新階段,對系統電力電量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影響已與風電發展初期小規模、低占比有了本質區別。一方面,隨著風電接入系統的比例增加,常規電源開機方式減少,系統電壓支撐能力、頻率穩定水平下降,電網安全運行的壓力增加,需要建立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運行機制;另一方面,由于沒有適時建立常規電源提供輔助服務的補償機制,火電企業普遍沒有為新能源調峰的積極性,客觀上造成了新能源與常規火電爭奪消納市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