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風電第五批擬核準項目中,民營企業的項目容量占比已達到10.7%,超過地方國有企業和部分央企。”金風科技總裁王海波日前在“2015國際能源變革論壇”上表示。而現階段,對于中小企業而言,上游中小供應商和下游中小風電場投資商得不到足夠的金融支持,中小民營企業面臨多項可再生能源項目融資難題,主要表現為:重主體、輕債項;重歷史、輕預期;強制資本金比例;項目融資品種單一等。
民營風電融資難日益凸顯
根據國家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預測,未來5年風電或將實現裝機1.4億千瓦,投資需求達1.12萬億元。然而,隨著民營風電投資商比例上升,其融資難題在風電行業日益凸顯。
此前,三一重能副董事長毛中吾表示,由于風電行業的特殊性,無論是風電設備制造還是風場建設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國有電力企業憑借良好的背景而擁有強大的融資能力,形成良性循環。但民營企業由于自身在資金和技術上的不足,未來面臨巨大競爭壓力,很多風電民營企業目前處境比較尷尬。
一位民營風電投資商告訴記者,建設一個10萬千瓦的風電場,需投資大約7-7.5億元,設備投入占一半略多,收回全部投資需要8年左右時間。
據介紹,目前風電場應交納的稅金包括增值稅、銷售稅金及附加、所得稅。其中,增值稅稅率為17%,繳稅基礎為發電收入(上網電價×上網電量),這部分稅金執行即征即退50%。銷售稅金及附加中,風電項目按照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按照增值稅應繳金額的5%和3%繳納。所得稅稅率為25%,繳稅稅基為每年的風電場盈利金額。按照國家重點公共設施項目實行“三免三減半”(第一至三年免交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政策繳納。如果當年沒有盈利則不予征收。
該投資商表示,雖然目前國家層面有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但相比巨大的投資來說仍顯得杯水車薪。“關鍵在融資方面,民營風電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青睞,在這方面也鮮有政策支持。”他說。
與相關配套不完善有關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風電雖然屬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但貸款期相對較短,而且缺乏優惠信貸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對風電項目的貸款一般要有第三方進行連帶責任擔保,使風電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據了解,風電的融資成本主要是貸款利息。由于風電的固定資產投入比例較大,資金運轉周期較長,造成風電項目建成后財務費用居高不下,形成的貸款利息較高,為企業的經營發展帶來沉重的債務負擔。
一位風電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風電融資難與風電行業自身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密切相關。例如棄風限電、安全生產風險等,這使得金融機構提高了對風電借貸的標準,或者變得謹慎起來。與此同時,風電行業在開展第三方認證,以及和保險業務結合方面也都剛剛起步。這使得金融機構難以對風電行業的借貸風險進行把控。“如果再加上你是民營企業的身份,難度可想而知。”該人士說。
“在風電產業比較成熟的歐洲,金融機構之所以敢于支持風電項目,這與當地風電產業健全的第三方認證制度和相對完善的保險業務支撐有很大關系。”上述人士介紹說。
據了解,和風電行業的整體發展相比,國內相應的保險業務發展明顯還沒有跟上。上海某財產保險公司新能源部門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保費充足率低使得很多保險公司對風電不感興趣,這也造成保險產品和風電產業發展需要不協調、不匹配。
此外,有專家表示,目前風電投融資模式單一、外資利用比例少、高度依賴銀行貸款、融資開放程度低也加劇了風電特別是民營風電融資難。
創新融資手段和渠道
風電行業也在積極探索破解融資難題的金融創新手段。今年以來,金風科技成功發行全球首單中資企業綠色債券;與興業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攜手幫助新能源企業及項目融資等金融創新舉措引來了能源圈的廣泛關注。
王海波表示,希望未來可以利用產業鏈上信用較強交易主體傳遞信用,使得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未來現金流可預期,構建一個非常穩定的“現金牛”資產,以“重項目、輕主體”的新金融思維,最終實現可再生能源項目不附追索權的“項目融資”。同時倡議政府、第三方機構與協會、核心企業、電網公司等多層次多方共同參與未來可再生能源項目信用體系建設,以推動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金融創新。
“顯然,民營風電企業要想獲得更好更快的發展,離不開金融資本的支持。而我們可以為地方新能源企業提供融資,幫助地方民營風電解決啟動資金和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甚至共同參與運營。這樣整個民營風電就會蓬勃發展起來,我們認為這就是巨大的機會。”毛中吾說。
一位行業研究人士表示,為了營造促進風電產業發展的融資環境,有必要建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互為補充的多元化融資渠道,構建風電企業融資平臺。比如,采取發行股票和中長期債券等資本化方式拓寬風能產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完善民間融資機制。再如,建立國際金融機構節能減排項下的項目融資、風電項目融資、商業銀行綠色信貸、風電電力投資基金和企業債券融資、風機設備融資租賃、碳金融及衍生品和電力期權市場等多種模式在內的完整融資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