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20 年,張家口的 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2000 萬千瓦,年發電量達到 400 億千瓦時以上,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清潔能源。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5000 萬千瓦, 年發電量達 950 億千瓦時以上。
7月29日,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河北省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指出,張家口市位于我國“三北”交匯處,是“一帶一路”中蒙俄經濟走廊重要節點城市,是京津冀地區重要的生態涵養區和國家規劃的新能源基地之一。《規劃》的出臺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能源舉措之一。
《規劃》的范圍以張家口全境為核心區域,輻射京津冀及其他周邊地區。規劃期為 2015—2030 年,其中近期為 2015—2020 年,遠期為 2021—2030 年。
京津冀地區是我國主要的電力負荷中心之一,2014 年全社會用電量約為 5000 億千瓦時,其中化石能源電力占 90%以上。按照“大氣十條”的總體要求,京津冀地區要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需求迫切,這為示范區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空間。
為此,《規劃》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占終端能源消費總量比例 2020 年達到 30%,2030 年達到 50%。到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2000 萬千瓦,年發電量達到 400億千瓦時以上,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清潔能源。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 5000 萬千瓦,年發電量達 950 億千瓦時以上。
《規劃》預測,可再生能源為代表的新興產業集群成為經濟增長新支柱。規劃期內,示范區以新能源、大數據、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 15%,2020 年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達到 15%左右,2030 年達到 30%左右。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張家口將開展三類可再生能源項目: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重點在壩上地區和壩下適宜地區建設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三期、四期工程。2020 年、2030 年風力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 1300 萬千瓦和 2000 萬千瓦;大規模光伏發電基地,在懷來至崇禮高速公路沿線兩側建設百萬千瓦級光伏廊道,利用荒山、荒坡推進一批大型地面電站建設。2020 年、2030 年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 600 萬千瓦和 2400 萬千瓦;大功率光熱發電項目,在壩上地區和崇禮縣重點發展大功率太陽能光熱發電,推進一批光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2020 年、2030 年大功率太陽能光熱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達到 100 萬千瓦和 600 萬千瓦。
《規劃》提出,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要求,在示范區開展相關政策的先行先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