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電力市場平穩銜接過渡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確:“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的新能源項目劃分為存量項目,6月1日及之后全容量并網的為增量項目。”
分布式項目:
過渡期間,除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或電價附加補貼全生命周期到期的項目外,存量項目參與市場及結算方式,按照現行電力市場規則及相關政策文件執行。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或電價附加補貼全生命周期到期的新能源項目,應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
增量項目、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或電價附加補貼全生命周期到期的存量項目,可獨立報量報價或通過聚合方式報量報價參與市場,也可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
集中式項目:
集中式新能源增量項目(含配建儲能)在機制電價執行前,按規定參與中長期交易(含綠電交易),按現行電力市場規則全電量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機制電價執行后,參照存量項目模式,將機制電量部分暫視為未參與電能量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α非市場%取為競得機制電量比例,未取得機制電量時取 0,下同),匹配至居民、農業等保障性電量,執行機制電價。
多退少補機制:
當現貨價<機制電價時:機制電量按固定價結算,機制外電量按低價現貨結算,電網不額外補貼。
當現貨價>機制電價時:機制電量仍按機制電價結算,機制外電量按高價現貨結算,發電方無需返還溢價。
2025 年 6 月 1 日至全量入市前
調試期電價:增量項目機制電價執行前,調試期按現行調試價(通常為當地煤電基準價 80%,如山東約 0.316 元)。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