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毋庸置疑,“互聯網+”已成為2015年最炙手可熱的概念之一。近期有消息顯示,國家有關部門正牽頭前期調研,或在年內出臺國家能源互聯網行動計劃。在能源互聯網化的趨勢下,能源的生產、消費秩序有望得到重構,同時創造新的商業模式。
安信證劵分析師黃守宏認為,能源互聯網的市場至少在5萬億元以上。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機會在電力調配、交易市場和微電網為中心的網絡中傳遞,重點在尋找能源互聯網的平臺和入口。
“新電改”打開能源互聯網之窗
對能源互聯網,盡管目前還沒有準確的定義,但在能源互聯網研究人員、天地互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東看來,能源互聯網的內涵是以互聯網技術和理念來改造能源生產、傳輸和消費,使得能源管理更加便捷高效。
著名學者里夫金在其著作《第三次工業革命》一書中,首先提出了能源互聯網的愿景,引發了國內外的廣泛關注。里夫金認為,由于化石燃料的逐漸枯竭及其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在第二次工業革命中奠定的基于化石燃料大規模利用的工業模式正在走向終結。里夫金預言,以新能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深入結合為特征的一種新的能源利用體系,“能源互聯網”(Energy Internet)即將出現。而以能源互聯網為核心的第三次工業革命將給人類社會的經濟發展模式與生活方式帶來深遠影響。
在里夫金看來,能源互聯網應具有四大特征:以可再生能源為主要一次能源;支持超大規模分布式發電系統與分布式儲能系統接入;基于互聯網技術實現廣域能源共享;支持交通系統的電氣化(即由燃油汽車向電動汽車轉變)。可見,里夫金所倡導的能源互聯網的內涵主要是利用互聯網技術實現廣域內的電源、儲能設備與負荷的協調;最終目的是實現由集中式化石能源利用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轉變。
里夫金的夢想,在中國將實現。經過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新電改方案落地,新電改的基本思路是“三放開、一獨立、三加強”,即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放開配售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強化政府監管、強化電力統籌規劃、強化和提升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性供應。
黃守宏認為,電改的目的是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形成電價的市場導向;構建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新電改雖然沒有提及能源互聯網的名詞,但是能源互聯網愿景實現的必要條件。比如電力的商品屬性是實現能源互聯網民主化、自由化的前提;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配售電開放都將直接刺激能源互聯網去中心化的發展。電網職能的改變將使其從電力輸配的壟斷者轉型為能源互聯網主干線路的運營商。
市場在5萬億元以上
如果說在能源互聯網的時點上,電改是一個非常大的催化因素,那么,新能源汽車是最早實現售電側放開的行業,預計今年將會有非常強的充電設施建設刺激措施出臺。
充電樁作為能源互聯網的入口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充電過程中電動車與充電后臺需要數據交換來控制充電電流,因而獲得電動車的數據;二是電動車充電繳費一般會采用手機等移動設備,APP綁定銀行卡等。
新電改來了,能源互聯網真的來了。黃守宏測算發現,目前我國用戶端電力銷售的金額大約2.5萬億元,加上建設投資,可以估計能源互聯網的市場至少在5萬億元以上。能源互聯網的商業機會在電力調配、交易市場和微電網為中心的網絡中傳遞,重點在尋找能源互聯網的平臺和入口。
在這一背景下,能源互聯網平臺將蓬勃而生。譬如,能源互聯網產業鏈條與互聯網相結合,可以產生各式各樣的商業模式,包括能源產品的交易、能源資產的服務、能源的增值服務、設備與解決方案的電子商務等。
再如,能源產品的交易包括售電、售氣、供暖、新能源汽車充電與反售電;能源資產的服務平臺包括能源資產的開發和代理運營服務, 能源資產證券化的互聯網金融,能源資產的電子商務。譬如,在油氣領域,中石化已經與阿里巴巴展開合作。中石化日前宣布,借助阿里等企業在云計算、大數據方面的技術優勢,對部分傳統石油化工業務進行升級,打造多業態的商業服務新模式。這包括利用大數據提升產油量,建立統一支付體系,拓展車聯網、電商O2O等業務模式。
電子商務法草案有望年底成型征求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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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日前,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電子商務法立法進展順利,有望在今年年底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形成針對電子商務領域系統的法律法規。據介紹,正在起草中的《電子商務法》(草案)涉及電子商務監管體系、電子商務市場準入與退出、數據電文和電子合同、電子支付、知識產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網絡安全和跨境電商等內容。一旦草案完成,將征求各部門、地方、電商企業、協會、專家等意見,在2016年6月前,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全體會議討論。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此前草案起草組對備受關注的電子商務稅收問題進行了專項調研。近期,相關部門還赴浙江、廣東等地,就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征求電商企業意見。不過,該人士向記者介紹稱,目前電子商務稅收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特別是“是否需要向小微電商和個人賣家強制征稅”等問題在行業內一直存在較大分歧,因此詳細的稅收監管辦法,以及稅收要求是否會被最終寫入《電子商務法》目前還不得而知。
該人士表示,稅收議題可能會被暫時擱置,但這并不表示不去解決電子商務稅收問題。“起草組此前已經就這一問題進行了充分調研,并且和稅務部門進行過磋商。從目前行業發展來看,征稅可能會對小微電商和個人電商的發展造成一定影響。因此,在稅收問題上應該充分考慮目前國內整個行業的實際情況。”該人士說。
不過多數接受記者采訪的電商企業認為,盡管電商稅收問題可能會被暫時擱置,但從行業發展情況看,隨著配套法規逐步完善,對電商進行全面征稅將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