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能源局要求煤炭司、電力司、石油天然氣司、核電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和國際合作司各自牽頭成立服務相關企業的“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并要求法制和體制改革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發展規劃司等司和相關企業參加。
按照通知要求,這些由能源局各司和能源企業參與的“工作小組”,將按季度定期召開座談會,主要內容包括通報每季度能源國內、國際最新形勢和重大能源工作進展情況;了解能源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能源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
“通知已經下發,目前還有具體展開和啟動,這個小組主要是為了建立和企業的溝通,解決企業的困難。”上述能源局官員對本報表示。
國家能源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也表示,“建立這7個小組的意義很大,這說明能源局在轉變工作思路,從以往的管理型部門逐漸向服務性部門過渡。”
調研與重點
據了解,上述小組的建立背景來自于能源局日前提出的對能源重大戰略問題的調研。
4月底,新履新的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主持召開專題會議,提出能源局將進行4類18項調研,其中,四大類主要是國內能源發展戰略若干重大事項調研、國際能源合作發展戰略調研、能源科技創新重大任務調研和能源市場化改革和監管重大事項調研。
具體地,國內能源發展戰略若干重大事項調研主要是國內能源需求預測和供應潛力分析、能源戰略基地與戰略通道組織實施等重大問題對策措施研究、煤炭安全綠色開發戰略措施研究、國內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對策措施研究、核電發展重大舉措研究、水電發展戰略舉措調研、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舉措調研、煤電基地及通道建設、節能減排對策措施調研等8個方面。
國際能源合作發展戰略調研則主要包括國外油氣資源合作開發戰略措施研究和國外煤炭資源合作開發戰略措施研究兩個方面。
能源科技創新重大任務調研主要是能源科技創新總體戰略措施研究、化石能源開發利用科技創新戰略措施研究、新能源科技創新戰略措施研究、非常規油氣開發科技創新戰略措施研究、電力儲能與能源系統智能化重大技術創新調研等五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