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產業集中度低,由于裝備工業基礎零部件行業進入技術門檻較低,大量粗放式的、達不到經濟規模的小型企業不斷涌現。基礎零部件企業普遍規模小、缺乏市場競爭力,僅瑞典斯凱孚公司一家企業的銷售額相當于我國近千家軸承企業銷售額的總和,我國軸承工業四家最大企業的市場集中度為25%,而日本則達到90%。
三是制造技術和工藝裝備發展緩慢,加工設備數控率和自動化水平低。大多數企業老舊設備占到80%以上。對基礎件壽命和可靠性至關重要的先進熱處理、表面處理、試驗檢測等工藝和裝備缺乏,造成工序能力指數低,一致性差,產品加工尺寸離散度大,產品內在質量不穩定,嚴重影響了基礎零部件的精度、性能、壽命和可靠性。
四是人員素質亟待提升,基礎零部件行業人才培養體系不健全,不僅高技術人才缺乏,同時也沒有建立起一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掌握現代機電技術的技術工人隊伍,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工程技術人員總量不足。
為了徹底扭轉裝備工業基礎零部件落后局面,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整體競爭力,業內外專家一致提出應盡快實施裝備工業基礎零部件振興戰略,集中力量突破關鍵技術,實施基礎零部件專項工程;建設行業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建立主機與基礎零部件企業的長期戰略同盟關系;加強技術改造,完成產業技術升級;通過兼并重組做強做大基礎零部件企業;研究制訂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基礎零部件良性發展。
2009年2月4日,國務院第48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明確提出了整機發展與基礎配套水平提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充分體現出國家振興基礎零部件工業的堅強決心,裝備工業基礎零部件正迎來歷史上難得的發展機遇。(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