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三一電氣為了滿足云南李子菁風電場項目的運輸、施工要求,采用了移動式葉片工廠,雖然此“工廠”無法與制造基地相提并論,但至少為解決復雜地形的分散式風電場工程提供了一項參考,為未來制造基地的選擇提供了部分借鑒。
此外, 在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中,將加快內陸資源豐富區風能資源開發也列為重點,甚至緊緊排在“有序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之后,即“積極開拓海上風電開發建設”之前。這些內陸地區中的重點包括山西規劃容量500 萬千瓦,遼寧為600 萬千瓦,寧夏和云南均為300 萬千瓦, 廣東為240 萬千瓦,福建為160 萬千瓦。由此可見這些地區的規劃容量雖不及大基地多,但也確實能夠達到一個值得重點關注的量級,并足以支撐起一些整機制造商的產能,從而有力地吸引這些廠商前去建廠。
另外,劉琦指出的五大轉變中還有“從以陸上風電為主到陸上與海上風電全面發展轉變”一條得到了廣泛關注。
隨著海上風電開發的逐步展開,產業基地的布局將受到較大的顯性影響。
根據近期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在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礎上,促進海上風電規模化發展。重點開發建設上海、江蘇、河北、山東海上風電,加快推進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和海南、遼寧等沿海地區海上風電的規劃和項目建設。到2015年,全國投產運行海上風電裝機容量500 萬千瓦。
事實上,海上風電機組的大型化,將促使整機制造商更加依賴于地方政府提供的土地資源。大型風電機組的制造需要占用更多的土地,且因為運輸不便,需要將廠房建在靠近海邊的位置,同時,海上風電機組的運輸安裝需要較大噸位的船舶,需要更加靠近港口。由于海上風能資源集中于幾個省份的近海,租用安裝船舶的價格昂貴,因此,整機制造商更傾向于在風力資源周邊省份建設廠房基地,并配套海上工程運輸、安裝能力。[3]
例如金風科技內部人士便曾在筆者調研時提到:“金風科技專門在江蘇大豐成立了一個海上基地。海上風電基地有四個職能,其中包括研發、制造、出口和市場,當然也包括海工這一方面,最終也應該會做吊裝船。”
暫且不論符合海上風電建造條件的區域是否很多,單就區域扶持政策將在很大程度上制約外來企業的海上進程。因此未來整機企業是否能夠充分參與海上風電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海上風電機組生產基地的建設情況和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天津等大型港口城市因為港口吞吐量大,配套設施較為齊全,土地、交通和規劃完善,稅務政策具備優勢,有可能成為除海上風能資源豐富地區外,整機制造商的另一選擇。
參考文獻
[1] 邸元, 劉曉鷗. 中國風電產業鏈的垂直結構研究[J].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1(4):95-99.
[2] 韓梅. 國內外風電設備產業比較研究[J]. 技術與市場.2012(6):395.
[3] 路琨. 我國風電設備制造技術的自主創新[J].中國科技投資.2008(4):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