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其中提到,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參與市場交易。集中式風電、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所有風電、太陽能發電項目,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新能源項目可報量報價參與市場交易,也可以接受市場形成的價格,支持分布式光伏直接或通過聚合方式參與市場交易。根據電力市場建設情況,逐步放開生物質等各類電源進入市場參與交易。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國家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適當優化現貨市場限價,現貨市場申報價格上限考慮黑龍江省工商業用戶尖峰電價水平及電力市場供需等因素確定,下限考慮新能源在電力市場外可獲得的其他收益(新能源財政補貼、綠色環境價值等)確定,具體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制定并適時調整。
存量項目:
項目范圍:2025年5月31日(含)前全部核準(備案)容量并網且在2025年黑龍江電網優先購電優先發電計劃中享受優先上網電量的新能源項目。
機制電量:妥善銜接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政策,規模上限不高于現行保障性收購電量,新能源項目在規模范圍內每年自主確定執行機制的電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
機制電價:與現行保障性價格政策保持一致。(黑龍江燃煤基準價為0.374元/千瓦時)
執行期限:按存量項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對應時間與投產滿20年對應時間較早者確定。
增量項目:
項目范圍:2025年6月1日(含)后投產的新能源項目(不含外送配套電源)。
機制電量:第一年納入機制電量與現有新能源非市場化比例銜接,第二年及以后根據國家下達的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完成情況及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單個項目申請納入機制的電量應適當低于其全部上網電量。為引導行業競爭,競價時設置申報充足率下限。
機制電價:通過每年10月組織已投產和未來12個月內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形成。分為風電、太陽能發電兩類組織競價,如單一類別競價主體較集中或整體規模較小缺乏有效競爭時,不再分類組織,統一合并競價。競價時按報價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但不得高于競價上限。競價上限考慮合理成本收益、綠色價值、電力市場供需形勢、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不得高于煤電基準價,競價下限初期可按照先進電站造價水平折算度電成本確定。
執行期限:考慮回收初始投資暫定為12年。未競價成功的項目可在以后年度繼續參加機制電價競價。增量項目競價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省電力公司按照本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組織開展,競價細則、競價公告等競價相關內容經省發展改革委批準后實施。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0日。
公告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發改價格〔2025〕136號)要求,結合黑龍江省實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30日。請將相關意見建議反饋至電子郵箱:fgwspjgc@163.com。
感謝您的參與與支持。
附件:黑龍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pdf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