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大唐玉門風電有限公司因違反了固廢管理制度被罰款33000元。
據了解,甘肅大唐玉門風電有限公司三十里井子風電場危險廢物暫存庫房存放其他雜物,廢舊鉛蓄電池未存入危險廢物暫存庫房與其他雜物存放在雜物間。而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對此,酒泉市生態環境局玉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七款之規定,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玉環罰字〔2018〕17號),罰款(大寫)人民幣叁萬叁仟元。
目前,甘肅大唐玉門風電有限公司已經繳納了罰款并改正了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