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風力發電網訊:12月份廣東省共核準項目18個,其中包括14個海上風電項目,4個陸上風電項目,裝機規模共計8753.3MW。
以下為詳細項目信息: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翁源協鑫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上報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的請示》(翁發改字〔2018〕5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充分開發我市風力資源,優化能源結構,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改善大氣環境。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0229-44-02-835414)。
項目單位為翁源協鑫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韶關市翁源縣周陂鎮陳村到官渡鎮坑尾村。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安裝單機容量2.5MW風機20臺,裝機規模49.8MW(其中一臺限發2.3MW),建設一座110kV升壓站。
四、項目總投資為3947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7894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
五、項目涉及的環保、水保、節能、用地、消防、安全生產等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招標內容(見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韶關市城鄉規劃局關于<韶關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選址方案的請示>的復函》(韶城規村函〔2018〕321號)、《關于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韶國土資字〔2018〕556號)、《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翁源周陂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韶府復〔2018〕105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翁源協鑫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翁源協鑫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5日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樂昌坪石鎮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律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廣東樂昌坪石鎮風電場工程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樂發改請〔2018〕5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大力發展綠色能源,開發我市風力資源,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樂昌坪石鎮風電場項目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0281-44-02-835766)。
項目單位為廣東律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韶關市樂昌市坪石鎮。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 25 臺單機容量為 3400kW 和 5 臺單機容量為3000kW的風電機組,總裝機容量100MW,配套建設一座 110kV 升壓站。
四、項目總投資為71339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14298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
五、項目涉及的環保、水保、節能、用地、消防、安全生產等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招標內容(見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樂昌坪石鎮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韶國土資字〔2018〕561號)、《關于出具樂昌坪石鎮風電場項目規劃選址意見的復函》(樂住建函〔2018〕44號)、《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樂昌坪石鎮風電場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韶府復〔2018〕84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廣東律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律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4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三峽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三峽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三峽江電〔2018〕3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三峽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26633)。
項目單位為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兩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1963669.93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三峽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813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三峽陽江青洲六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103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7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五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五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三峽江電〔2018〕3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三峽陽江青洲五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33828)。
項目單位為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兩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1830473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五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804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五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102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7日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樂昌市協合黃圃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樂發改請〔2018〕4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充分開發我市風力資源,優化我市能源結構,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0281-44-02-824971)。
項目單位為樂昌市協合黃圃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韶關市樂昌市黃圃鎮。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40臺2500k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為100MW,配套建設1座110kV升壓站。
四、項目總投資為73581.09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14746.22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
五、項目涉及的環保、水保、節能、用地、消防、安全生產等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招標內容(見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韶國土資字〔2018〕538號)、《關于出具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的復函》(樂住建函〔2018〕45號)、《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樂昌市協合黃圃風電場一期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韶府復〔2018〕95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樂昌市協合黃圃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樂昌市協合黃圃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8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二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陽江風電〔2018〕5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粵電陽江青洲二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41737)。
項目單位為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建設裝機容量為6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兩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1310792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為20%,由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803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101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7日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請示》(廣核新能惠州函〔2018〕50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已列入《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年)(修編)》,為開發利用我市風能資源,促進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2018-441323-44-02-
823304)。
項目單位為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海上風電場建設地點為惠東縣港口鎮南部海域,陸上控制中心建設地點為惠東縣黃埠鎮。
三、項目建設規模為300兆瓦,配套建設一座海上220kV升壓站、35kV集電海纜、220kV登陸海纜及陸上集控中心配套設施。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為66719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20%,其余80%為銀行貸款。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項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審查意見》(惠府辦函〔2018〕166號)、《關于對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情況的說明》(惠市國土資函〔2018〕2331號)、惠東縣國土局《關于征求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意見的復函》、《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B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惠市海漁函〔2018〕658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請你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海洋環評、海龜自然保護區專題論證等相關手續。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內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8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陽江風電〔2018〕5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38419)。
項目單位為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的海上風電場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以南海域,陸上控制中心與粵電陽江沙扒海上風電項目陸上用地共用共建,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上洋鎮石門自然村。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4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一座、陸上控制中心一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陸上控制中心接入電網。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851836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20%,由廣東粵電陽江海上風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97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粵電陽江沙扒海上風電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粵國土資(預)函〔2017〕48號)、陽西縣國土資源局《關于審查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范圍的回復》、《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粵電陽江青洲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100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2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三峽江電〔2018〕3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33830)。
項目單位為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兩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1738194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91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三峽陽江青洲七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104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2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二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二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請示》(廣核新能陽東〔2018〕5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中廣核陽江帆石二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3-44-02-837377)。
項目單位為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東區東平鎮南鵬島南側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三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1903543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20%,由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90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二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8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2日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東華電韶關樂昌五山100MW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韶關市坪石發電廠有限公司(B廠):
報來《關于上報廣東華電韶關樂昌五山100MW風電場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的請示》(樂發改請〔2018〕4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充分開發我市風力資源,調整我市能源結構,改善空氣環境,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廣東華電韶關樂昌五山100MW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0281-44-02-807092)。
項目單位為韶關市坪石發電廠有限公司(B廠)。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韶關市樂昌市五山鎮、九峰鎮境內。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28臺單機容量2500KW風力發電機組和10臺3000KW風力發電機組,裝機容量100MW,建設兩座110kV升壓站。
四、項目總投資為83288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24986.4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30%。
五、項目涉及的環保、水保、節能、用地、消防、安全生產等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
六、招標內容(見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韶關市城鄉規劃局關于坪石公司樂昌五山風電項目意見的復函》(韶城規村函〔2018〕297號)、《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廣東華電韶關樂昌五山100MW風電場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韶府復〔2018〕83號)、《關于樂昌五山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韶國土資字〔2018〕503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韶關市坪石發電廠有限公司(B廠)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韶關市坪石發電廠有限公司(B廠)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韶關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一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一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請示》(廣核新能陽東〔2018〕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中廣核陽江帆石一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3-44-02-837365)。
項目單位為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東區東平鎮南鵬島南側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10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三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集控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總投資為1881936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20%,由中廣核新能源(陽江陽東)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45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廣核陽江帆石一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7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7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華電陽江青洲三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報來《關于華電陽江青洲三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華電陽江青洲三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25285)。
項目單位為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同時配套建設220kV海上升壓站一座。風電機組發出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
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文件精神,本項目擬采用集中送出方式實現電源送出,海上集中送出線路另行立項,不涉及送出海纜及陸上控制中心部分用海用地。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900055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電源集中送出問題的復函》(粵能函〔2018〕41號)、《關于廣東華電陽江青洲三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68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華電陽江青洲三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1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核準后如國家或省對海上集中送出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7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三峽江電〔2018〕34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26342)。
項目單位為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附近海域。
三、項目建設總裝機容量300兆瓦海上風力發電場。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配套220kV海上升壓站由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統一規劃設計。風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陸上控制中心。送出海纜計劃接入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陸上控制中心,最終統一送出接入電網。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569811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為30%,由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49號)、《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陽國土資函字〔2018〕970號)、陽西縣國土資源局《關于審查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范圍的回復》、《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五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0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6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陽江明陽海上風電開發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明海開(陽江)〔2018〕47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8-02-823103)。
項目單位為陽江明陽海上風電開發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的海上風電場項目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以南海域。陸上控制中心與明陽陽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項目陸上用地共用共建,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上洋鎮石門自然村。
三、本項目規劃裝機容量為500兆瓦,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35kV集電海纜、220kV登陸海纜,一座陸上控制中心。風電機組發出能通過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通過220kV海底電纜送至陸上控制中心接入電網。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900229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陽江明陽海上風電開發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建設項目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69號)、陽西縣國土資源局《關于審查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預審范圍的回復》、《關于明陽陽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陽國土資函字〔2018〕842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明陽陽江青洲四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2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前未經市政府同意,不得擅自轉讓項目。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及軍事協調工作。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7日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申請核準的請示》(三峽江電〔2018〕3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粵發改規〔2017〕10號)精神,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開發利用陽江市海上風能資源,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1721-44-02-826330)。
項目單位為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的海上風電場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沙扒鎮附近海域,陸上控制中心建設地點為陽江市陽西縣上洋鎮石門自然村。
三、項目建設總裝機容量300兆瓦海上風力發電場。同意項目選用5.5兆瓦級及以上風力發電機組(機組實際單機容量以設備招標最終結果為準),配套建設一座220kV海上升壓站、35kV集電海纜、220kV登錄海纜,一座陸上控制中心。
本項目每臺風力發電機組配套設置一套升壓設備將電能升壓至35kV,通過35kV進線接入220kV海上升壓站,再通過220kV海底電纜送至陸上控制中心,以220kV電壓等級接入系統。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566451.13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30%,由三峽新能源陽江發電有限公司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及海洋生態保護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階段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陽海漁函〔2018〕744號)、《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陽國土資函字〔2018〕970號)、《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三峽廣東陽江陽西沙扒四期300MW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批復》(陽府復〔2018〕93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6日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報來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曲風電〔2018〕43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促進我市能源結構合理調整加快海上風電項目建設,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項目代碼為:2018-440825-44-02-815675)。
項目單位為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湛江市徐聞縣錦和鎮新寮島東北面海域。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主要設備選型和技術標準:項目裝機總容量為203.5MW,擬安裝單機容量為5.5MW的風力發電機組37臺,同時配套建設1座220kV海上升壓站、陸上集控中心(與外羅海上風電項目一期、二期工程共用)。風電機組發出的電能通過8回35kV集電海底電纜接入海上升壓站,升壓后通過1回220kV海底電纜輸送到徐聞縣錦和鎮下海村沿岸登陸,接入陸上集控中心。
四、項目動態總投資為369888.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73977.6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0.0%。其余通過自行籌資方式解決。
五、建設項目環保和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工程的建設及運行要滿足國家和省環保標準,在工程設計和設備選擇等方面的要充分考慮節能的需要,采用低損耗節能設備,節能型照明工具、節能建筑材料等節能措施降低損耗。
六、招標內容:依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陽江沙扒海上風電場項目三期等項目增補列入2018年省重點項目計劃的復函》(粵發改投資函〔2018〕4608號)、《湛江海事局關于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用海場址及電纜路由的復函》(粵湛海事函〔2018〕88號)、湛江市海洋與漁業局《關于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湛海漁函〔2018〕526號)、《徐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意見的函》(徐府辦函〔2018〕98號)、徐聞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要求給予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核準的請示》(徐發改〔2018〕366號)、徐聞縣國土資源局《關于廣東粵電湛江新寮海上風電項目不涉及新增使用陸地的情況說明》。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粵電曲界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5日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
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請示》(廣核新能惠州函〔2018〕4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已列入《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年)(修編)》,為開發利用我市風能資源,促進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方經濟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代碼:2018-441323-44-02-
821268)。項目單位為中廣核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二、本項目海上風電場建設地點為惠東縣港口管委會南部海域,陸上控制中心建設地點為惠東縣黃埠鎮。
三、項目建設規模為總裝機300兆瓦,建設55臺5.5兆瓦的風電機組,配套建設一座海上220kV升壓站、35kV集電海纜、220kV登陸海纜、一座陸上控制中心。
四、項目總投資為659270萬元,其中總投資額的20%由你司自有資金出資,其余投資由你司通過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
五、項目建設要全面落實環保、水保措施與風電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要求。
項目單位要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加強節能管理,項目投產后綜合能源利用效率等各項能耗指標應控制在設計水平。
項目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和運營期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檢測機制和驗收制度,加強應急管理,確保項目施工安全和穩定運行。
六、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跟蹤監控,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做好項目各項風險防范、化解工作。
七、工程建設和設備招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工程招標核準意見附后。
八、核準項目的相關文件分別是:《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審查意見》(惠府辦函〔2018〕159號)、《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惠市國土資函〔2018〕2037號)、《關于中廣核惠州港口二PA海上風電場項目用海預審意見的函》(惠市海漁函〔2018〕610號)等。
九、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十、請你司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海洋環評、海龜自然保護區專題論證等相關手續。
十一、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內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你司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招標核準意見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