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標
到 2020 年,全國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積達到 35 億平方米左右,比 2015 年增加約 28 億平方米,可再生能源供熱總計約 1.5 億噸標準煤。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積達到 10 億平方米,長三角地區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面積達到 5 億平方米。在城鎮和農村地區實現較大規模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取暖。

二、 主要任務
(四)樹立可再生能源優先理念,做好供熱統籌規劃
樹立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理念,將可再生能源供熱作為城鄉能源規劃的重要內容和優先供熱方式,在農村散煤替代、城鎮新區建設、舊城區改造、新農村建設、異地搬遷、產業園(區)建設的規劃中,優先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熱資源評估,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的多源互補和梯級利用的綜合能源利用體系。在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的“2+26”城市和新能源電力富余的“三北”及區域能源轉型綜合應用示范地區,全面推廣可再內容 利用規模 折標煤數量 單位 (萬噸/年) 1、地熱能供暖制冷 16 億平方米 7,000 2、生物質能供熱 10 3,000 3、可再生能源電力供暖 5 1,500 4、太陽能供暖 4 1,200 5、空氣源、水源熱泵、工業供熱、種植養殖供熱等 2,300 合計 35 15,000 4 生能源供暖,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工業供熱。
(五)積極推廣地熱能熱利用
鼓勵地熱能資源豐富地區建立地熱能供熱利用體系。在地熱資源豐富地區,大力推廣中深層地熱供暖,在具備資源條件的中心城鎮,將其作為首選集中供暖熱源。在冬冷夏熱、冷熱雙供需求旺盛的中部和南方地區開展淺層地熱能利用。
(六)積極發展生物質能供熱
因地制宜推進農林廢棄物、城市垃圾等生物質能綜合開發,推廣先進低排放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在農作物秸稈資源量大的地區推行生物質熱電聯產集中供暖或工業供熱。
(七)結合可再生能源消納推廣清潔電力供熱
在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供熱需求量大、電力供應相對過剩的“三北”地區,以解決棄風棄光等問題為重點,結合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推行清潔電力供熱,利用富余可再生能源電力替代燃煤供熱,同時因地制宜推廣可再生能源電力與地熱及低溫熱源結合的綜合性綠色供熱系統,提高清潔電力本地消納利用。
(八)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多元化發展
在繼續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基礎上,加快各類中高溫太陽能熱利用技術在工業領域應用,滿足熱水、取暖、蒸汽、制冷等各種品質用熱/用冷需要。在適宜地區推廣跨季太陽能蓄熱工程供熱。
(九)大力推動城鎮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
在傳統集中供暖地區,結合城市替代散煤供熱,推廣蓄熱式電鍋爐、中深層地熱能供暖、生物質熱電聯產和成型燃料供熱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傳統非集中供暖地區,重點普及地熱能供暖制冷、太陽能、分散式可再生能源電采暖等技術。在醫藥、陶瓷、造紙、服裝紡織等工業生產領域,充分利用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作為常規能源系統的基礎熱源。采用熱泵等技術實現工業廢物和余熱資源的能源化利用。
(十)在農村地區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
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鎮、城市中心村、城鄉結合部等地區,重點通過城區供熱管網延伸擴大集中供暖范圍。在離城鎮較遠的農村,重點采用小型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潔電力采暖、太陽能采暖、地熱能采暖、沼氣采暖、生物質成型燃料采暖以及組合采暖等方式。
(十一)創新供熱應用模式
通過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耦合、可再生能源系統集成等模式,建立一批分布式能源站示范工程,利用“互聯網+能源” 建立能源供給側和需求側響應機制。通過跨區域清潔電力消納,探索京津冀周邊地區可再生能源協同發展。在熱電聯產廠、區域能源站等供熱系統中試點和推廣短期蓄熱和季節性儲熱等蓄熱技術,為電力系統和熱力系統提供靈活性,優化電力和熱力的生產和供應。
三、 完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