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國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國家能源局現提出《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的意見》。可再生能源供熱主要包括地熱能供熱、生物質能供熱、太陽能熱利用、風電供熱等多種類型。積極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符合我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要求,是實施民生工程、治理大氣污染、落實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內容,對我國實現能源轉型和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類型多,應用范圍廣,既可集中亦可分散利用,在取代散煤供熱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因地制宜推進農林廢棄物、城市垃圾等生物質能綜合開發,推廣先進低排放生物質成型燃料供熱,在農作物秸稈資源量大的地區推行生物質熱電聯產集中供暖或工業供熱。
意見提到,目前可再生能源供熱領域也存在著一些特殊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垃圾發電企業處理居民生活垃圾每噸有60~100元的垃圾處理補貼,生物質發電利用的是農林廢棄物,相當于處理農業垃圾,但沒有農林廢棄物垃圾處理的補貼政策。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缺乏與自身清潔環保特性相適應的專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四是缺乏完整的專業化原料收集、運輸、儲存及供應體系,收儲運效率低,難以滿足規模化利用的需要。

附件1:
關于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可再生能源供熱主要包括地熱能供熱、生物質能供熱、太陽能熱利用、風電供熱等多種類型。積極促進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符合我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戰略要求,是實施民生工程、治理大氣污染、落實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重要內容,對我國實現能源轉型和建設生態文明具有重要意義。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類型多,應用范圍廣,既可集中亦可分散利用,在取代散煤供熱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為加快推進我國可再生能源供熱利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思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推進清潔能源取暖的戰略部署,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替代城鎮直接燃煤供熱和城鄉民用散煤取暖為重點領域,通過在城鄉全面推廣可再生能源供熱技術,減少或避免在人口密集地區的煤炭直接燃燒,減少大氣污染,有效支撐能源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順利推進。
(二)基本原則
——優先利用,經濟高效。樹立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能源消費新理念,將可再生能源供熱作為區域能源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城鎮規劃和新農村建設中,做好可再生能源供熱資源評估,將可再生能源供熱融入城市發展規劃。
——因地制宜,統籌優化。根據區域資源條件、經濟發展水平、基礎設施條件,統籌各類供熱資源和技術,選擇合適的可再生能源供暖路線。北方城鎮地區以集中供暖為主,分散式清潔取暖作為補充。在農村地區,根據人口集中度和資源條件,因地制宜發展區域集中式或分散式清潔取暖。
——多能互補,綜合集成。發揮各類可再生能源的優勢,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常規能源體系融合,統籌規劃區域內熱力和電力等能源系統,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同互補、梯級利用的綜合熱能供應體系。
——上下聯動,全面推進。構建科學高效的政府推動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明確國家、省級、市縣級政府責任。綜合考慮大氣污染防治緊迫性、經濟承受能力、工作推進難度等因素,按城市主城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三個層次全面推進清潔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