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十多年間,在政府政策的鼓勵下,大型私營企業紛紛涉足風電產業,個人投資風電場的熱情也被激發出來,許多居民以合作社的形式投資 風 電 開 發 領 域 。在 著 名 的“ 綠島”———薩姆索島上,有1/10的居民成為風電場的股東。目前,丹麥私人聯合 投 資 風 電 的 合 作 社 已 擁 有 大 約15%的風電裝機容量。風機業主聯盟成員亨利克·斯克特說:“這種通常由草根階層積極分子組成的風電合作社,事實上已成為風電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各方資本的推動,不僅促進了風電場建設的提速,也促進了風電制造業的發展。比如,維斯塔斯就是在這種環境中發展壯大起來的,今天已成長為全球領先的風機制造商。”丹麥風能協會新聞負責人尼爾森告訴記者,2008年,丹麥向世界出口風電設備和技術總計達57億歐元,占總出口額的7.2%;當今世界大約有1/3的風力發電機都是由丹麥制造出口的。
21%:奇跡是如何創造的
一項由歐盟所做的統計顯示,丹麥 風 電 在 電 力 消 耗 中 的 比 例 達 到21.22%。這是個奇跡。
丹麥能源局高級顧問歐樂告訴記者,首先,丹麥風電的發展得益于公眾的支持,是公眾選擇了風電并把資金投向風電。其次,政府在財稅政策上的扶助,是風電產業快速崛起的關鍵,比如政府對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征稅,對二氧化碳排放征稅,但對作為可再生能源的風電———包括風機制造商和風電場業主———不僅不征稅,反而給予財政補貼。其三,也是最為重要的原因,就是電網對風電的全額吸納。
“只有當電網有效地把電力從風機傳遞到終端用戶時,風能才有價值。”丹麥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市場部副總監萊娜·索那如是說。正是這種理念,讓電網成為丹麥風電發展的重要“支柱”。
事實上,風電上網在丹麥也歷經了一個“曲折”的過程。1976年,當風電先驅克里斯汀·芮薩格在自家后院架起第一臺風機時,他發現自家的電表竟開始倒轉。此后,他用異步發動機發電并悄悄并入電網。這種有點“無政府主義”的并網發電,后來竟促成了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供電條例的頒布和國家電力體制的變革。
“丹麥目前實行的是發電、輸電與售電三個環節完全分開的市場化管理機制。”國家電網公司漢斯·摩根森說,“上游發電企業和下游售電公司是完全市場化的競爭主體,負責中間輸電環節的國家電網公司變成了一個隸屬國家氣候與能源部的非盈利機構,最體現公平交易的電力調度中心則劃歸國家電網公司管理。”
科學的電力體制為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并網和發展奠定了基礎。但要吸納21%的風電,對于丹麥電網而言依然壓力巨大。丹麥國家電網戰略規劃部系統規劃經理尼古拉·凱波說:“風電是清潔可再生能源,也是不穩定的能源。沒有風的時候,怎么辦?”
這時候,歐盟前來解圍,頒布了最終將“實現歐盟內部電力市場自由交易”的指令,要求解除國家間的電力壁壘。北歐電力交易所率先成立,由此形成了包括丹麥、挪威、瑞典、芬蘭在內的世界上第一個多國電力交易市場。
“穩定而充足的供電有賴于后備電源的調節,一旦風小或停止,后備電源就必須補上。燃煤電廠是一種選擇,水電也是一種選擇。”丹麥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系統發展部副總監彼得·約根森說,“在北歐電力市場,當風力不夠時,丹麥就從挪威引來環保的水電;而當風力充足時,挪威則關閉水電站的閥門存儲水能,改用來自丹麥的價格低廉的風電。”
50%“風”狂夢想能否成真
丹麥能源局高級顧問歐樂說“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丹麥新的目標是到2025年把風電供電比例提高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