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全資子公司酒匯風電增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對外投資的基本情況。經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證監許可﹝2015﹞2870 號)核準,公司于 2016年 2 月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 1,809,999,541.00 元,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為 1,766,999,550.18 元。按照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方案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安排,其中 8.5 億元募集資金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風電場 A 區 200MW 項目和高臺縣 50MWp 光伏發電項目建設,上述募投項目由甘肅酒泉匯能風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酒匯風電”)全資子公司甘肅電投鼎新風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鼎新風電”)及甘肅高臺匯能新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高臺匯能”)具體實施,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上述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酒匯風電增資 8.5 億元,酒匯風電再將上述募集資金撥付鼎新風電、高臺匯能使用,采用增資還是其他方式,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將與募集資金存放銀行、保薦機構西南證券簽署相關資金監管協議,保障上述資金用于募投項目。本次增資完成后,酒匯風電注冊資本增加至 125,000.00 萬元,公司仍持有酒匯風電 100%股權。
2、董事會審議投資議案的表決情況。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 7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酒匯風電增資的議案》,并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辦理增資事宜,以及確定酒匯風電向鼎新風電、高臺匯能撥付資金的具體方式。本次對子公司增資事宜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或政
府有關部門批準。
3、本次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增資標的基本情況
1、出資方式:公司對全資子公司酒匯風電增資的方式為貨幣出資,資金來
源為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2、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酒匯風電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7 月 13 日,注冊地址:酒泉市瓜州縣城北 18 公里處;經營范圍:開發、建設并經營風力項目、風力發電機組的調試和檢修,備品備件銷售,有關技術咨詢和培訓(憑許可證有效期經營);法定代表人:張軍文;現注冊資本:40,000.00 萬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酒匯風電資產總額 618,745.36 萬元、負債總額584,441.47 萬元、凈資產 34,303.90 萬元,2015 年度營業收入 55,480.42 萬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761.44 萬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酒匯風電資產總額 578,255.01 萬元、負債總額 542,860.43 萬元、凈資產 35,394.58 萬元,2014年度營業收入 45,205.41 萬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3,259.74 萬元。
本次對酒匯風電增資 8.5 億元,增資前后酒匯風電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增
資完成后,酒匯風電的注冊資本將由 40,000.00 萬元增加至 125,000.00 萬元。
三、對外投資合同的主要內容
公司本次對酒匯風電增資是對全資子公司的投資,無需簽訂對外投資合同。
四、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對全資子公司酒匯風電增資 8.5 億元,是為了保障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合理合規使用,資金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風電場 A 區 200MW 項目和高臺縣50MWp 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利于滿足項目建設中的資金需求,保證募集資金項目的順利實施。本次增資不會產生新的風險,有利于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增資前后酒匯風電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不會影響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圍。
五、備查文件
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