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決定對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
2015年12月30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決定對除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以外其他用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比之前實施的每千瓦時1.5分錢的標準增加4厘,增長幅度遠低于每千瓦時2.5-3分錢可再生能源的行業預期。由此計算, 預計可多征收可再生能源專項基金190億,僅夠補貼之前拖欠費用的一部分,國內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難以覆蓋,令整個行業略顯失望。
從財政部公開數據可見,2014年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決算數為491.38億元。在總支出中,中央本級支出為401.07億元,其中用于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生物質發電的補助分別為52億元、275億元和74.07億元。其中, 2015年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近300億,相對往年有所增加。此次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上調4厘,尚不能滿足“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規劃目標的資金需求。
國家發改委能源所的一位研究員表示,如果補貼全部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解決,按照2020年發展風電2.2億千瓦、光伏電1.2億千瓦,煤電、風電、光伏價差不動計算,“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需要調整為2.5分/千瓦時;若可再生能源電力規模再增加,則需求更大,以2020年風電2.5億千瓦,光伏1.5億千瓦測算,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需要調至3.5分/千瓦時。
在我國新能源行業,拖欠補貼現象嚴重已不是新聞,行業內部估算全國可再生能源補貼拖欠總計在700多億元以上,且通常情況下,拖欠期限達2-3年之久。有行業人士認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雖然利好行業發展,但及時發放補貼資金則更為緊迫。近日,有消息稱,財政部正在分批下發拖欠的補貼資金,但具體操作日程并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