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電力公司電力交易中心主任房忠介紹,新能源電力占國網公司購電量的17%,遠高于全國8%這一平均數字;去年,疆電外送中新能源電量為28.66千瓦時,約占疆電外送總電量的17%。然而,新疆去年棄風比例已達15%,受制于經濟下行及疆電外送通道不足,未來新疆消納新能源電力的前景不甚明朗。
多措并舉應對困局
新能源產業發展較快的德國、丹麥、挪威等國,不僅風光電技術水平較為成熟,其電網調峰能力和區域電網融合度也處于領先地位。借鑒其產業健康發展經驗,受訪業內人士和專家建議,新疆新能源未來發展可從四個方面著眼。
一是強化新能源規劃的引導作用,統籌協調國家規劃和地方規劃、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以及各類能源專項規劃。新疆應盡快厘清發電和電網企業責任,確保新能源電力項目與電網同步建設,并對新能源企業設定資質、技術門檻,防止一哄而上,供求失衡。
二是增加外送,擴大新能源消納空間。新疆大學電氣工程學院教授王維慶分析,新疆遠離華北、華中、華東電網負荷中心,且沒有豐富的水電,要大規模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應加強新疆與內地電網的互聯,發揮大電網資源優化配置作用。
三是拓寬本地消納新能源電力路徑。國網新疆電力公司發展策劃部主任戴擁民建議,包括自備電廠、兵團電廠、油氣企業電廠等疆內各電源主體都應承擔新能源消納任務,各方可在相關部門協調下參與調峰,配額消納新能源電量。
四是創新新能源電力交易形式。新疆電力公司電力交易中心主任房忠提出,可探索性增加風光電交易品種,創新新能源電站和自備電廠上網交易方式,實現新能源發電企業、自備電廠、公用電廠多方受益;同時嘗試讓新能源上網電價回歸市場,及時跟蹤新能源發電成本變化情況,調節補助資金數量及周期,使行政補貼之手逐漸讓位于市場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