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署在深圳市啟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改變現行電網企業獲取購售電價差的盈利模式,公布獨立的輸配電價。這標志著我國輸配電價改革邁出實質性步伐,也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破冰之舉。
電力市場化改革為何從輸配電價入手?要動誰的“奶酪”?記者采訪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解讀深圳樣本。
打開電網成本的“黑匣子”
發展改革委有關專家表示:電力系統龐大而復雜,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絕非易事。此次深圳試點選擇輸配電價作為切入點,恰是因為電價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而輸配電價是電價改革最為關鍵的環節。
如果按照上下游環節劃分,電力系統由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四個部分組成,由此也形成了上網電價(電網購入發電企業電力的價格)、輸配電價(輸配電環節價格)、銷售電價。
2002年國務院發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拉開電力體制改革“大幕”,核心就是要“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隨后,2003年出臺的《電價改革方案》,提出長期目標是要在進一步改革電力體制的基礎上,將電價劃分為上網電價、輸電價格、配電價格和終端銷售電價;發電、售電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輸電、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
“電價改革的思路就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景春梅說,在電力產業鏈上要放開競爭性業務,在發電和售電兩頭形成“多買多賣”的格局,但是沒有輸配電價的獨立,“兩頭”就很難放開。
電力體制改革十余年來,發電端包括五大發電集團等多主體競爭局面已經形成,但輸電、配電、售電垂直一體化的局面仍然存在,獨立的輸配電價仍被擱置。這導致發電成本向電價傳導不順暢,發電企業效率差異未真正體現,價格信號不能合理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和環境損害成本。
“以前電網的成本就好像是個‘黑匣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劉樹杰說,盡管以前發展改革委也公布過輸配電價,但那只是電網購售電的實際價差,而不是根據其資產和實際運維成本來確定的輸配電環節價格。
深圳試點,就是要打開電網成本這個“黑匣子”。劉樹杰認為,深圳試點的意義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改變了電網盈利模式,發電售電價格高低與電網收入無關,因而電網企業與發電、售電企業沒有了利益之爭,在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直接交易中將保持中立地位,避免干預電力市場的有效運行;二是公布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使得電力市場買賣雙方協商定價時有了更加科學的依據,有利于促進電力資源進一步優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