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1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的有關情況,并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精簡審批事項規范中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項目網上并聯核準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以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以特急文件下發的《關于一律不得將企業自主經營權事項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前置條件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進行解讀。
國家發展改革委秘書長李樸民表示:“《工作方案》從改革方案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范中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項目核準制為重點,提出了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實施步驟。目的就是要解決前置審批過多,手續繁雜,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審批的中介服務行為 不規范,收費不合理等方面的問題。”《工作方案》分4部分,明確項目核準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實現“精簡審批事項、網上并聯辦理、強化協同監管”。按照《工作方案》進度安排,2014年底,初步完成事項清理工作,公布取消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前置手續;2015年6月,制度建設主要任務基本完成,平臺建設實現中央部門的 “橫向聯通”;2015年底,實現全國范圍的“縱向貫通”,構建起縱橫聯動協管、監管的新體制。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中央編辦聯合印發了《通知》,明確要求對屬于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的前置條件。李樸民提出:“《通知》的下發,標志著《工作方案》提出的第一個時間節點的工作任務基本完成,也標志著《工作方案》的實施邁出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