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007年,攀鋼鋼釩(000629.SZ)向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攀成鋼鐵、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不超過75億元的資產,同時攀鋼鋼釩擬以新增股份換股吸收合并攀渝鈦業(000515.SZ)和*ST長鋼(000569.SZ)。這種合并吸收的方式,是近幾年國企重大重組的常規思路之一。
據悉,去年,廣州藥業(600332.SH)和白云山A(000522.SZ)的合并方案也與此類似。雙方亦是通過新增股票,換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將白云山A的資產并入廣州藥業,從而實現廣藥集團的整體上市目的。
12月1日,宏源證券(000562.HK)公告,申銀萬國證券吸收合并宏源證券的重組方案,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這也是典型的以合并吸收方式重組案例。
不過,前述不愿具名的投行人士提醒記者,以往發生的多起吸收合并案例,大多是在母子公司之間,即是在一個集團內完成,合并后的人員處置與資產安排早就有很長時間的考慮。但南北車畢竟是兩個獨立法人的大型企業,使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后續仍有復雜手續。任何一方被吸收合并后,上千億的資產更迭、人員處置安排,所需經過的程序都會非常繁復。
他認為,如果采用要約收購的方式,會更方便快捷一些,即,直接用現金或股票等方式,將其中一個公司收購為另一方的子公司,重組速度會更快。但是,雖然要約收購方式便捷快速,但由于中國南車與中國北車雙方的資產規模、市場份額和技術能力,大致相同或相近,一方成為另一方的子公司,阻力會很大。
多方比較,吸引合并方式,可能是南北車重組相對較優的方案。如果該方案能獲得決策層批準,在資本市場層面,下一步就是多少雙方股票吸收換購的比例等具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