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各有關電力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電力生產和建設施工中人身傷亡事故(以下簡稱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避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落實防范責任,完善規章制度,規范現場作業,提高防災避險和應急處置能力,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安全生產氛圍,切實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二)總體目標。進一步落實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能源監管機構的監督指導和協調作用,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電力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深入開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活動,強化電力生產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杜絕重大以上人身傷亡責任事故,降低人身傷亡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有效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安全生產體系機制建設
(三)落實各級人員安全責任。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電力企業要把控制人身傷亡事故作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主要內容,層層分解落實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目標。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問責機制,因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人身傷亡的,要嚴格進行安全考核和責任追究。要針對生產作業現場的人身安全風險,建立企業負責人和各級安監人員到崗到位工作責任制度,并進行相應考核。
(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電力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根據國家行業法規標準的更新和本單位作業環境及設備設施的變化,及時修訂完善,確保人身傷亡事故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和規程規范、有效、可行。要將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配備到相關工作崗位和人員,及時組織開展教育培訓,使每個職工都掌握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遵守執行。
(五)健全防范人身傷亡事故的保障體系。電力企業要健全安全生產監督和保證體系,從決策指揮、執行運作、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等方面嚴格執行安全法規制度,落實防范人身傷亡事故措施。要制定本單位、本部門、本崗位的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優先保證對防范人身傷亡事故有突出作用和明顯效果的措施得以實現。要保證安全投入,及時、足額提取和規范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嚴禁擠占和挪用。
三、夯實電力安全生產基礎
(六)加強班組安全建設。要落實《關于加強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的指導意見》,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規范班組安全管理。要合理確定班組安全目標,努力實現班組控制未遂和異常,不發生人身輕傷和障礙。要重點抓好班組作業安全措施落實,嚴格班前班后會制度,接班(開工)前,要明確工作任務、工作地點、危險因素、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交班(收工)時應對當日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要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和班組安全活動,提高人員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