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內蒙古鄂倫春自治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2025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的公告。
公告顯示,為推進鄂倫春自治旗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根據《呼倫貝爾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現組織開展鄂倫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工作。
項目申報要求:
1.分散式風電項目: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50兆瓦,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避開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敏感區域。嚴禁多個項目集中布設在同一片區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規避集中式風電項目管理要求。
2.分布式光伏項目:一般工商業項目。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6兆瓦;大型工商業項目。接入35千伏電壓等級不超過20兆瓦,接入110千伏(66千伏)不超過50兆瓦。應在具備一定負荷基礎的工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商業樓宇、企事業單位等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建設。
申報企業要求:
1.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審計報告。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2025年前已獲指標但未按期建設的項目所屬集團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參與本年度申報。
全文如下:
鄂倫春自治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5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工作的公告
為推進鄂倫春自治旗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根據《呼倫貝爾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現組織開展鄂倫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企業要求
1.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審計報告。
2.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名單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2025年前已獲指標但未按期建設的項目所屬集團及其關聯企業,不得參與本年度申報。
二、項目申報要求
1.分散式風電項目: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50兆瓦,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避開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敏感區域。嚴禁多個項目集中布設在同一片區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規避集中式風電項目管理要求。
2.分布式光伏項目:一般工商業項目。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6兆瓦;大型工商業項目。接入35千伏電壓等級不超過20兆瓦,接入110千伏(66千伏)不超過50兆瓦。應在具備一定負荷基礎的工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商業樓宇、企事業單位等建筑物及其附屬場所建設
三、其他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按附件要求填寫項目匯總表,編制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申報文件,裝訂成冊,每個申報項目需提交2套常規申報資料和5套隱去投資主體信息的申報資料,將電子版材料刻錄至光盤。
2.請于2025年6月13日17:00前將相關資料報送至鄂倫春自治旗發展改革委2樓221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由旗發展改革委指導組織企業報送項目方案,并初步篩選符合條件的項目報送至市能源局。市能源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項目評審,重點審查開發企業資質、選址條件、電網接入可行性、自用消納能力、建設進度安排等關鍵因素。
聯系人:武阿迪;聯系電話:18547043774
附件:1.呼倫貝爾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
2.呼倫貝爾市2025年分散式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
3.呼倫貝爾市2025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
4.項目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