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近日發布《風電場棄風電量計算辦法(試行)》(簡稱《辦法》),明確在風電場出力受限時,采用樣板機法計算風電受限電量,風電、電網企業相互配合做好棄風電量統計工作。通過《辦法》的實施,旨在對棄風問題的嚴重性進行量化分析,為從根本上解決棄風問題提供依據。
風電場棄風電量是指受電網傳輸通道或安全運行需要等因素影響,風電場可發而未能發出的電量。該電量不包括風電場因機組自身設備故障原因未能發出的電量。
《辦法》規定,風電受限電量計算方法一般采用樣板機法,即調度機構要求風電場限電時,對風電場的“樣板機”不限電,以其發電量作為同類機組的理論應發電量,減去同類各機組實際發電量,再匯總得出風電場棄風受限電量。風電場樣板機選取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機組數量的10%。風電場樣板機的確定,原則上按照地理位置和地勢均勻分布。風電場應按照電力調度機構的要求及時調整樣板機的設定,以降低風電樣板機法計算誤差。
關于限電時段的界定,《辦法》明確規定,按照風電樣板機法計算風電受限電量,限電時段以電力調度機構值班人員下達風電限電指令和解除風電限電指令時間為準。電力調度機構和風電場均應準確記錄風電限電時間、原因和出力限值。
此外,《辦法》規定,在風電場出力受限時,風電場樣板機原則上不參與負荷受限調整,始終保持正常發電狀態。或通過風電場限電時段風速數據計算樣板機停機情況下風場理論出力,進而計算限電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