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向文波和吳佳梁成為國內外媒體關注的“風云”人物,因為兩位所在的中國三一集團將美國總統奧巴馬及其政府機構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告上了美國的法庭。這樁史無前例的訴訟案,由于被告的特殊身份,而顯得有些“無望”,但同時又那么的令人充滿希望,希望在于行動本身,在于它所體現出的中國企業的“亮劍”精神以及為尋求公平的國際貿易環境而奮戰的勇氣和決心,而開啟了中國企業在國際上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新時代。
事情的起因是三一集團在美關聯企業羅爾斯公司(Ralls)從一家希臘公司手中收購的位于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個風電項目Butter Creek,在剛剛開工建設不久,即遭到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審查,并下令禁止該項目建設,沒收所有設備,致使三一集團損失達2000 萬美元。隨后,奧巴馬總統在該委員會提交的申請上簽字,使針對這個項目的禁令永久生效。無論是外國投資委員會的審查和兩道禁令的連續下達,還是自1990 年以來美國總統首次以國家安全為由否決了一項商業交易,都令人頗為費解。盡管距事情的發生已經有了些時日,但三一集團總裁向文波一直無法平靜:“這個項目是從別人手里買來的,在此之前別人在這里已經安裝了風力發電設備。可美國說項目影響國家安全,需要搬遷,我們同意搬遷,但是我們希望得到一些補償。搬遷后人家又不同意我們建,我們愿意轉讓給別人,甚至轉讓給美國人,美國說不行,你不但不能轉讓,中國人還不能進去,財產還不能搬走。這種邏輯已經遠遠超出了人類理性所能理解的范疇。”
向文波的憤怒和困惑完全在情理之中。此種事情在美國的歷史上,也是絕無僅有。據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羅爾斯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介紹,自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成立以來,僅在老布什政府時期否決了一例外資并購案。“但三一集團所涉案例,既不是收購美國的企業,也不是收購美國的技術,而是典型的投資行為,是能夠給美國社會創造稅收和就業機會的,也符合奧巴馬政府為吸引海外投資而提出的‘選擇美國計劃’的宗旨,卻被美國政府以‘莫須有’的罪名而粗暴地禁止了。”吳佳梁說道。
作為事件的親歷者和主要負責人,吳佳梁對事件在后期的急轉直下深感意外,他怎么也想不到,在前期與外國投資委員會一直保持著良好溝通的情況下,對方為什么會突然“翻臉”。“至今我們也不知道究竟為什么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要對這個項目展開調查。7 月11日我代表三一集團赴華盛頓參加了該委員會的聽證會,會上氣氛非常友好,會后專業律師給我們的結論是會議召開很成功,會上也沒有該委員會的任何官員提出讓我們停止建設,只告訴我們很快會有一個結果。7 月11 日到25 日之間,我們收到對方發來的一個簡單通知,要求風電機組上不能有任何標記,尤其只能用白色,我們當即表示服從要求,并馬上進行了更改。在7 月25 日該委員會發布第一道禁令時,我們還理解為這個地區可能比較敏感,不能讓中國公民持有該項目。在此期間我們試圖將項目轉讓給美國公民持有的公司,以滿足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