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此前通報“2·24”甘肅酒泉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之后,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5月5日再次通報4月發生的甘肅酒泉和河北張家口兩起大規模風機脫網事故。
電監會認為,三起事故暴露出當前風電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四大問題:風機多數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風電場建設施工質量問題較多,大規模風電場接入帶來電網整體安全性問題,風電場運行管理薄弱。
電監會通報,2月24日,甘肅中電酒泉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橋西第一風電場因一個開關間隔的電纜頭故障絕緣擊穿,造成三相短路,導致包括這個風電場在內的10座風電場的274臺風電機組因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在系統電壓跌落時脫網,引起系列反應,致使本次事故脫網風機達598臺,損失出力占到事故前酒泉地區風電出力的54.4%。
4月17日,甘肅瓜州協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干河口西第二風電場一個箱變高壓側電纜頭擊穿、一個箱變電纜三相連接處擊穿,引起系列反應,造成脫網風電機組達到702臺,損失出力占事故前酒泉地區風電出力的54.17%。
4月17日,河北張家口國華佳鑫風電場8號風機箱式變壓器一條引線松脫至短路,引起系列反應,造成644臺風機脫網,損失風電出力占事故前張家口地區風電出力的48.5%。
為此,電監會印發《關于切實加強風電場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大規模風電機組脫網事故頻發的通知》,提出風電機組必須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
電監會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李英華認為,對在運風機進行低電壓穿越能力改造不是一件易事,每臺機組改造費在幾萬元,將令風機設備制造商和風電項目開發商在資金和技術方面承受壓力。
他同時透露,一項新的風電并網技術國家標準將于今年上半年出臺,要求所有并網風機都應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
電監會認為,上述三起風電機組大規模脫網事故暴露出當前風電發展過程中存在四大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