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開發商貸款多采項目融資模式,若未與企業簽訂長期售電合約,將無法取得銀行貸款進行工程,宛如一場春夢。(臺灣《中國時報》資料照)
近日報端討論能源議題無日無之,但多集中于核電,很少人知道目前臺當局推動離岸風電正陷于嚴重困境。臺當局推動離岸風電的初衷本為取代同為無碳的核能發電,但目前離岸風電陷于困境竟然是因為強推風電產業之故,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2018年民進黨當局推動離岸風電時分為兩個標案,第一個標案為遴選案,對公產化有嚴格規定。第二個標案是競價案,不要求公產化。但因臺當局經濟部門昧于際行情,第一個標案訂定之費率較際行情高了不只一倍,售電合約又長達20年,全民為此多付岀近兆元(新臺幣,下同)電費。臺經濟部門解釋這是為了發展風電產業,向外商多繳的學費。臺灣地區監察機構不認同此一托辭,針對此離譜標案向臺經濟部門提出糾正案。
事情還沒完,2022年3.1階段標案,盲目推動風電產業的后遺癥才真正顯現。該案開發商均為“零元”投標,這表示離岸風電完工后,得標開發商若與臺電簽署售電合約,售價為零元。當然開發商并非經營慈善事業,開發商之售電目標是依法有10%綠電的強制規定的用電大戶及有RE100零碳承諾的企業。
2020年臺積電與開發商沃旭簽訂了一個全球最大綠電合約,蔡英文當局沾沾自喜,引為重大政績,大力宣傳。當年與臺積電簽約的沃旭標案乃是2018年臺經濟部門招標沒有公產化要求的第二個競價案,得標價為每度2.5元。臺積電等用電大戶,若綠電比率未達10%,依法必須繳交每度4元“代金”。所以臺積電向沃旭購電每度3字頭對兩造都有利,當然容易達成協議。
但2022年3.1階段標案得標開發商在兩年后的今日仍幾乎找不到企業愿與其簽訂購電合約。原因何在?罪魁禍首正是公產化。2022年標案要求公產化比率要達到6成,但臺灣公產化風電制造廠商(如世紀鋼等)的成本遠高于際同業,得標開發商向其下單價格也極高。若要達到6成公產化要求,業界預估每度電成本將接近6元,售予臺積電等企業的電價也必將高于6元,遠高于這些企業必須向臺當局繳交的每度4元代金,企業當然不愿意支付如此高的電價購買綠電。
離岸風電開發商貸款多采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ing)模式,若未與企業簽訂長期售電合約,將無法取得銀行貸款進行工程,也無法向島內風電產業之制造廠商下單,發展風電產業也成為一場春夢。事實上,銀行團對于部分有綠電需求之企業,是否能經營20年,亦多有疑慮。為此臺當局還拖公股行庫、臺電下水,推出所謂綠電信保機制,但也進一步推高了企業購電成本。
由目前臺灣地區風電制造廠商報價,可知其毫無際競爭力,目前完全是依靠官方保護(規定公產化比率),得標開發商不得不向其下單。民進黨當局大力發展風電產業,完全要靠島內高電價支持,將來也賺不到一毛錢外匯,完全失去了當年大力發展本土風電產業的原始目的。
目前臺灣的情況是臺當局硬著頭皮保護自己一手培植的風電產業,使得臺灣綠電極為昂貴,需要綠電的企業或買不下手,或必須支付遠高于海外競爭對手購買綠電的價格。開發商若真的找不到企業界買主,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最終可能棄標,一方面達不到綠電目標造成缺電,另一方面公產化制造廠商沒有訂單,營運也將陷于困境。
為了配合廢核時程,民進黨當局推動風電產業時程過于急促,島內市場沒有經濟規模,東亞及東南亞巿場競爭對手大陸風電產業又領先臺灣地區太多,臺灣地區發展風電產業并沒有經濟學上的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這些都是2019年個人在《離岸風電大騙局》一書中早已指出的。
民進黨黨綱反核,民進黨當局扼殺核能不足為奇。民進黨大力支持離岸風電,但妄想一魚兩吃,順便發展風電產業,現在為了保護風電產業反而重創離岸風電正常發展,這種后果倒是民進黨當局始料未及。但不論如何,臺灣民眾都是最大受害者。(作者陳立誠為臺灣能源博主、前臺灣吉興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來源:臺灣《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