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小編給大家介紹了澳大利亞一座規劃中的海上風電場,因環保要求,每年必須停機5個月。
這座名為Robbins Island Renewable Energy Park的風電場由菲律賓地產巨頭Ayala旗下的清潔能源部門ACEN Renewables開發,規劃裝機容量900MW,安裝不超過121臺風電機組,總投資約16億澳元(約合人民幣75億元)。

不過,一種澳大利亞特有的鳥類——橙腹鸚鵡(學名:Neophema chrysogaster)每年要進行兩次遷徙,而Robbins島正處于其遷徙的“交通要道”。

環境局在審批項目時提出了條件,風電場必須在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以及9月15日至11月15日共五個月的遷徙期內停止運營。
最近,當地法院就該問題召開了一次聽證會,開發商以及利益相關者參加了聽證會。
聽證會上,開發商發表了以下觀點:
如果每年停運5個月,項目將無法實施;
風電場對橙腹鸚鵡的生存不會產生“統計學上的影響”;
海上風電對氣候問題意義重大,氣候變化對瀕危物種的威脅更大。
同時還提出了緩解措施:
風機數量將減少到100臺,最大高度將降低到212米;
在其他場所另外培育橙腹鸚鵡;
實時監測橙腹鸚鵡和風機的碰撞情況。
不過,反對者并不認可,他們認為,一方面政府出資保護瀕危物種,另一方面又允許開發商殺死瀕危物種后支付補償費用,這是毫無意義的。
此事尚無最終結論,不過,對于海上風電和環保的關系,丹麥氣候與能源部長Lars Aagaard今年早些時候在哥本哈根舉行的WindEurope會議上給出了一種非常有新意的說法:“如果我們因為環境上的規則阻止推進海上風電,那么未來就沒有很多環境需要被保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