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各國政府和議會就《跨歐洲能源網絡(TEN-E)條例》達成政治協議,標志著歐盟資金不再流向石油和天然氣基礎設施項目。該立法還將推動海上風能及其每個海域電網的協調規劃,并介紹了進一步促進跨境海上電網許可的措施。
新的“TEN-E法規”將使歐盟對符合碳中和交付的共同利益基礎設施項目提供資金支持,從而將石油和天然氣項目排除在外。如果相關基礎設施隨后完全轉化為氫氣,則可在 2027 年底之前提供用于天然氣網絡中混合氫氣的資金。“TEN-E法規”還將為具有跨境影響的50兆瓦及以上的氫儲存和電解槽設施提供資金。
同時“TEN-E法規”還將推動每個海域的海上風電聯合規劃。各國政府將根據其對凈零排放的承諾,在2030年、2040年和2050年制定非約束性海上風能目標。然后,ENTSO-E將根據這些目標,并與十年網絡發展計劃相協調,規劃綜合海上電網。至關重要的一點是,跨境海上風電項目將受益于政府的“特殊聯系點”,這將有助于加快審批程序。
展望未來,歐洲氣候變化科學咨詢委員會將對系統運營商為歐盟資助提出的共同利益項目清單發表意見。預計理事會將于12月22日批準這一政治協定,歐洲議會將于1月26日最后對其進行最終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