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國能源報》記者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定在江蘇沿海地區的國內首輪海上風電的特許招標工作已于近日正式啟動。
2010年被業界普遍認為是中國海上風電事業發展的元年。在年初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2010年能源工作總體要求和任務》中稱:“2010年,要繼續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特別是海上風電要開展起來……”隨后,國家能源局和國家海洋局聯合出臺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使得政府和企業在開展海上風電規劃和投資時開始有章可循。
目前,國內的陸上風電事業發展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但在此過程中由于電網消納風電上網能力及意愿的不足而導致的“并網難”問題,使得業界不斷有人呼吁風電發展要向海洋“進軍”。在眾多專家看來,海上風電因風力資源條件優于陸地,對風電機組壽命的影響小,且不受土地資源條件及環境的因素影響等優勢,適宜大規模發展。
然而,目前對于開發海上風電仍然存在一些爭議,大規模推動海上風電發展是否正當其時呢?
海上風電成本高是客觀事實
按照目前比較統一的說法,涉及海上風電項目成本構成的主要因素包括風機、基礎結構、電氣系統基礎建設以及風電場開發的商業模式等。海上風電相比陸上風電的成本大1.5—2倍。
東莞證券研究所近期發布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從海上風電的成本構成來看,占陸地風電成本68%的風機所占比例下降到了33%,遠低于陸上風電。但是地基費用上升到了24%,是海上風電主要的費用之一。同時,由于面臨很大的環境變數,海上風電的維護費用也達到23%。這兩項費用直接推高了海上風電的成本。
該報告指出,國內風力發電工程造價平均為8000 元人民幣/千瓦,其中,風力發電設備造價約5000 元人民幣/千瓦。海上風電的造價在20000元/千瓦左右,是陸上風電的兩倍多。
海上風電的高成本主要是通過加大風機裝機容量,降低維修和運營費用來進行控制。“上海東海大橋風電場在當初施工時,在吊裝設備和方式上都采用了與國際上不一樣的做法,甚至在運輸設備的施工船上都是將之前建東海大橋時用的船經過有針對性的改裝而成,一方面既創新了很多施工方法,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成本費用。”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羅志宏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盡管如此,有分析指出,東海大橋風電場的成本仍約為23000元/千瓦。
第一海上風電“奇跡”背后存“隱憂”
作為亞洲第一座大型海上風電場,也是我國第一個海上風電場示范工程,東海大橋海上風電場新近調試的首批6臺風電機組于4月底并網發電,全部34臺風機將于6月底并網。
據該項目業主單位相關負責人介紹,東海大橋風電場采用了世界首創的高樁承臺基礎設計和中國首創的海上風機整體吊裝工藝,通過自主研發具有精確定位和軟著陸功能的緩沖系統,成功解決了惡劣海況條件下風機安裝的技術難題。
“東海大橋風電場項目開啟了多個世界第一,創造了世界海上風電項目施工史上的‘奇跡’。”羅志宏表示。但奇跡的背后也包藏著諸多“隱憂”。
羅志宏告訴記者,東海大橋風電場項目建設運行的程序并未采用國際通行的做法,在前期進行風電場周邊風力資源狀況普查的前提下再開始施工建設,而是一邊收集基礎數據,一邊開始施工。據他介紹,按照歐洲國家的實踐經驗,項目開建前至少要測一年的風況。這樣一來,項目在選址、施工設計等問題上就存在“是否科學”的問題,后期在進行發電功率預測上可能比預期效果要差許多。
另外,羅志宏認為,在風電機組及相關設備運行穩定問題上,由于海上氣候和環境的特點,導致海上施工困難,對機組的質量、可靠性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與陸上風電技術相比,其技術項目更多也更復雜。
東海大橋風電場項目可行性報告中提出的“年上網電量2.67億千瓦時”的目標,在羅志宏看來,其是否能如期實現,目前仍是個問號。因為和陸地風電場一樣,海上風電機組的并網問題也是產業發展的瓶頸之一。
示范將積累寶貴經驗
對于國內海上風電開發熱潮,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國內外尚無成熟的可以借鑒的發展路徑的背景下,國內的海上風電事業發展目前仍只能說是處于“嬰兒學走路”的起步期,未來還需要依靠自主力量“摸著石頭過河”。
“目前歐洲運行的項目裝機容量在200千瓦,而且處于示范階段。因此,在國內試驗小規模的示范項目是目前的合理選擇。”李俊峰說。中國政府、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共同開發和實施的中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項目(CRESP)支持開展的“大型風電基地和海上風電產業發展戰略研究”成果——《中國風電發展新階段問題》研究報告(下稱“《問題》報告”)也認為,示范項目為海上風電開發積累寶貴經驗。報告指出,初期的示范項目突顯出三個方面的好處:一是獲得海上風機實際安裝中的經驗教訓;二是通過示范找出所有的相關利益方;三是了解海上風電項目對環境的影響。
《問題》報告指出,在初期示范階段取得相應效果之后,便可進入商業示范階段。“每個項目的規模為100 臺風機較為合適。這些項目應建立在嚴格的資源評估基礎上,技術設計應符合商業規模要求。為了保證開發商在這些項目中的利益,政府要給予資金投入彌補成本,并提供商業化的上網電價。”
《問題》報告進一步提出,到 2015 年,突破包括海上風力發電機組開發,風電場基礎設計,風力發電機組運輸、安裝以及運行和維護,電網接入、風電場環境影響評價等在內的關鍵技術;海上風電制造業技術水平和裝備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同時,完成小型示范項目2-3 個,商業性示范項目1-2 個,積累海上風電開發實際項目的操作經驗,編制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技術規范,保證海上風電項目開發的科學合理性;摸清海上風電開發相關各方的責權利,確立海上風電開發商業模式。
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說:“目前啟動的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招標,以及相應的示范項目的建設運行,都是政府綜合考慮到國內外海上風電事業發展的現狀,以示范帶動包括海上風力發電機及其零部件制造、研發,風電場開發,檢測認證,場址評估等在內的完整海上風電產業鏈形成的穩妥之舉,必將有利于國內海上風電事業的健康發展,并取得國際風電產業市場的領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