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局部通風機風電閉鎖管理辦法
第一條 新開掘進工作面,必須完善"三專兩閉鎖"后,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條 新開掘進工作面安裝風機,首先由機電采區設計繪制供電系統圖,經機電副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第三條 各類型風電閉鎖接線圖由機電采區統一提供,安裝單位在安裝過程中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不準改動。
第四條 風機閉鎖技術規范
1、多臺風機應集中地點安放(20米范圍內)且每臺都要安設閉鎖。若有特殊情況,不能集中安放時,要對功率最大的那臺風機安設閉鎖,但任一臺風機停風時都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動力電源。
2、風電閉鎖風機開關不受斷電儀的控制,動力開關必須受瓦斯、風機開關的控制。即風機開關停電停風后,動力開關自動掉閘切斷動力電源。
3、風電閉鎖試驗原則:一是試驗時間為每天上午10:00檢漏試驗后進行;二是風機開關停電后,動力開關不能送電,必須在風機運轉以后人工復電屬正常,否則為不正常。
第五條 風機閉鎖安裝完善試運轉后,由安裝單位提前一天書面向機電采區提出驗收移交申請,依據該申請,由機電采區組織安檢、通風、生產管理部(調度組)及使用單位進行檢查驗收移交。經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由參加人員在"風機安裝驗收移交單"上簽字,正式移交使用單位進行使用維護。使用單位不按時參加驗收則算無條件接收。如遇臨時應急安裝或更換的風機,機電采區、安檢必須派人現場檢查驗收。
第六條 使用單位必須堅持每天一次的風電閉鎖檢查試驗制度,每天將檢查結果匯報采區值班室,由采區值班室填表報送公司調度、安檢站。若匯報風電閉鎖不正常,公司調度和安檢必須立即停止掘進頭作業,撤出人員并安排和督促有關單位進行處理,處理好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七條 業務部門(安檢、調度、機電采區、通風)對風電閉鎖試驗每月不定期進行2次抽查、發現風電閉鎖不起作用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組織分析追查處理。
第八條 有關處罰規定
1、風機的安裝若無圖紙施工則一律視為"三違"現象,給予責任單位罰款100元/臺次。
2、安裝單位不按圖紙進行搭火者,罰款50元/次。
3、未經驗收移交就使用風機者,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臺班,對其責任人罰款50元。
4、對安裝單位提出的驗收移交申請,若機電采區不及時組織驗收移交,每次機電采區罰款200元/次,由公司調度室實施。
5、對機電采區通知到單位,如不能按時安排人員參加驗收移交的罰款50元/次。
6、使用單位不按規定做閉鎖試驗的罰款50元/臺天。不按規定匯報風電閉鎖試驗情況的罰款50元/天。由公司調度實施。
7、風電閉鎖檢查,經業務部門查出虛報、假報者,對責任單位以每天200元罰款,并對責任人處500元罰款。若發生事故的由虛報者承擔一切責任(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8、上述處罰凡注明實施者外,均由機電采區實施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