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湖南能源監管辦會同湖南省能源局對大唐湖南分公司和大唐華銀攸縣能源有限公司進行了監管約談,共同落實煤電項目投資開發秩序閉環監管措施。
5月26日,國家能源局《2015年燃煤發電機組執行電力業務許可制度情況(新建電源項目投資開發秩序專項監管燃煤機組部分)專項監管報告》(國能資質〔2016〕155號),披露了株洲攸縣煤電一體化項目存在投產前擅自變更項目投資方問題。湖南能源監管辦按照國家能源局閉環監管和協同監管工作要求,與湖南省能源局積極磋商,研究閉環整改措施。約談中,湖南能源監管辦和湖南省能源局向有關企業通報了國家能源局監管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向大唐華銀攸縣能源有限公司下發了整改通知書,明確提出了限期重新申報核準文件重大事項變更、報告整改落實情況等監管要求。大唐湖南分公司有關負責人詳細匯報了株洲攸縣煤電一體化項目變更投資方時間和原因等情況,并表示虛心接受監督管理部門意見,如實向集團公司匯報,認真落實整改要求,并及時上報抄送整改報告和變更申請;同時匯報了企業自查中發現的懷化石煤項目和十里平坦風電項目存在的類似問題。
株洲攸縣煤電一體化項目屬“上大壓小”煤電項目,同步建設2臺63萬千瓦超臨界燃發電機組及年產30萬噸煤礦。目前,項目已累計投資53.6億元,機組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將于今年年內全面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