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區的電力調配主要由西北電網負責協調,在過去的幾年里,青海、寧夏、新疆、陜西、甘肅這五個省級行政區風電的上網量都是西北電網根據各省或自治區風電的實際消納情況平衡調配的。2014年9月后,跨省聯絡線考核取代了原來的調配制。西北電網將電力調配的權力下放到了西北五省,電力由原來西北五省內平衡消納,轉變成基本只能在本省內消納。“考核很嚴,如果聯絡線送的負荷多了,超過它的規定,它甚至就不給你結算電費了。”這位相關負責人說。甘肅省的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消納這些電力的能力有限,也導致棄風限電的現象日益嚴重。
與增速放緩的經濟和用電量形成對比的是,甘肅省裝機容量在不斷增長。根據甘肅省電力公司交易中心廠網聯席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底,甘肅省的風電裝機已達1102萬千瓦,位居全國第二。
2013年5月起,國家能源局網站公布了第一批被取消或下放的能源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將新能源項目的部分審批權下放到地方政府,以增強地方政府的自主性,風電項目也隨之增多。新能源企業對于這些項目的經濟風險,也要自己承擔。“企業承擔這部分的風險是合理的,《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相關補貼也是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才給予補貼,要盈利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這是符合市場規則的。”廈門大學能源經濟協同創新中心主任林伯強教授指出。
“在目前的情況下,我們基本上已經停止了對甘肅大規模風電項目的投入,即便有也只是從長遠戰略角度考慮的小規模項目的投入。因為甘肅是一個大的能源基地,雖然現在在限電的時候可能沒有太大的效益,但是從長期看,當限電問題逐漸被解決后,這里依然是一個新能源戰略要地。”這位負責人表示,但除了戰略原因之外,國家政策的導向也是原因之一,“發展風電裝機可以拉動經濟,促進經濟的發展,但是忽略了對投資企業后是否虧損的考慮。”“目前的新能源發展要雙管齊下。”林伯強教授指出,“從需求角度講,政府現在應當放緩風電項目的開發,減緩風電的消納壓力;從供給角度講,國家要制定有力的措施保障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的落實,以促進新能源企業的優先發展和權利保護。”